与交往4年的女友交往中将其勒死
以死者名义贷款数千万韩元作生活费
遗属请求“严惩被告”

一名将女友杀害后又将尸体在泡菜冰箱中保存近1年的40多岁男子,在二审中同样被判处重刑。


据联合新闻18日报道,光州高等法院全州审判部刑事第1部(审判长法官 Jung Moonkyung)当天在针对以杀人及遗弃尸体罪被起诉的A某(41岁)的二审中,驳回了被告人与检方双方的上诉,维持一审判决,判处其有期徒刑30年。


二审合议庭表示:“被告人在二审阶段向被害人家属刑事供托1500万韩元,但遗属方面表示不会接受,并提交了同意撤回供托的文件”,“考虑到本案的作案手法、造成的损害程度等,仅凭这一供托,并不足以构成对刑罚作出有利变更的事由。”


合议庭接着指出:“被告人在杀害被害人之后,仍将(尸体)在冰箱中遗弃长达11个月,并伪装成对方仍然在世等,其犯罪情节极其恶劣”,“综合考虑上述情形,并不认为原审的刑罚因过重或过轻而显失公正。”

涉嫌杀害女友并弃尸的A某,为了参加去年9月30日的拘捕前嫌疑人讯问(逮捕令实质审查),正走进全州地方法院群山支院。联合新闻供图

涉嫌杀害女友并弃尸的A某,为了参加去年9月30日的拘捕前嫌疑人讯问(逮捕令实质审查),正走进全州地方法院群山支院。联合新闻供图

View original image

此前,一审合议庭也在今年1月的宣判公判中斥责称:“被告将被害人的遗体遗弃在冰冷的泡菜冰箱中长达11个月,连逝者最后的尊严都予以玷污和毁损”,并判处A某有期徒刑30年。


A某被指控于2024年10月20日,在全罗北道群山市早村洞一处公寓内,杀害与其交往4年的女友B某,并将尸体遗弃在泡菜冰箱中。其还被控以已故B某名义贷款约8800万韩元并用于生活费。


案发后,A某仍用死者的手机与其家人互通消息,伪装成B某还活着。据悉,他在警方调查中供述称:“因为B某责怪我‘为什么不按告诉你的那样投资股票,导致亏损’,对我不屑一顾,一时气愤之下才那样做。”



A某在出庭后一直请求从轻处理,称“会与被害人一方达成和解”,但B某遗属则恳请法院“对被告科以法律允许范围内的最严厉处罚”。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 (www.asiae.co.kr)。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不容错过的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