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事故查看行车记录仪发现录音
“购车时原装安装的设备……不违反通讯秘密保护法”

有一名女性得知自己小7岁的丈夫对出轨对象说“妻子就像妈妈一样”等事实后,决定与丈夫离婚,她的经历被曝光。


行车记录仪。该照片与报道的具体内容无直接关联。 图片来源 韩联社供图

行车记录仪。该照片与报道的具体内容无直接关联。 图片来源 韩联社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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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日,YTN广播电台《Jo Inseop律师的咨询室》节目中,介绍了A某的故事。她表示,自己与最小妹妹的朋友结婚大约已有10年。A某称:“婚后生活一直很幸福,但我们夫妻一直没有孩子降临。”她接着表示:“最终决定寻求医院的帮助,在接受咨询后回来的路上出了车祸。等红灯时,后车追尾了我的车,我的车又因冲击力与前车发生了追尾事故。”之后,A某接到保险公司联系,要求她提供事故当时的行车记录仪视频,这时她才得知,出事前一天丈夫曾让另一个女人上了车。


A某表示:“行车记录仪里,那个女人问丈夫‘你老婆漂亮,还是我漂亮?’,丈夫回答‘你更漂亮啊。我们家老婆就像妈妈一样,很有亲和力,让人很想对她尽孝。’”她坦言:“我手脚止不住地发抖,被丈夫的话震惊到了。想到这些年来,因为无法生下一个像丈夫的孩子而深陷绝望,如今却显得如此空虚。”她又表示:“我想和丈夫离婚,想咨询一下,能否把行车记录仪的录音文件作为出轨证据使用。”


对此,Jo Inseop律师表示:“首先要看是否构成违反《通信秘密保护法》。”他说明说:“《通信秘密保护法》禁止录音或窃听‘未公开的他人之间的对话’。”接着他解释称:“如果一开始就是为了获取配偶出轨的证据,故意在原本没有安装行车记录仪的车辆上安装行车记录仪,那么这种行为就可以认为是‘以录音或窃听他人对话为意图’而进行的,可能构成该法所禁止的监听行为。”



Jo律师补充说:“如果不是一开始就以获取出轨证据为目的而安装行车记录仪,而是买车时就安装了行车记录仪,此后一直装在车内,后来偶然录下了出轨的证据,那么从安装目的上难以认定其违法性,因此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同时,Jo律师还建议称:“不要过度自责,先想一想当下自己必须要做的事情。”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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