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总统警护处高官勾结的掮客侵吞15.7亿韩元”
未能查明其在企业遴选过程中与金建希女士的关联

图片由联合通讯社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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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监察院12日表示,在总统办公楼和官邸迁移工程过程中,查获总统警卫处一名高层干部存在不当行为,并要求将其免职。监察院还确认,在总统办公室和官邸迁移工程的监理及竣工等环节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事实。监察院说明称,在施工企业选定过程中,并未掌握与金建希女士存在关联的情况。


监察院当天发布了《关于总统办公室及官邸迁移和费用使用等涉嫌违法问题的审计结果》,并在防弹门窗安装工程过程中查获了总统警卫处一名高层干部的不当行为。


担任防弹门窗安装工程项目负责人的是总统办公室警卫处高层干部A,他自数年前起便与掮客B一起吃饭、旅行,关系十分密切。A在2022年3月末将B选定为该工程的实际项目管理人。A明知B只是单纯的掮客,仍让其勘察施工现场后,擅自与其协商合同金额,并在同年4月未与合同部门协商的情况下,指示B开始制作防弹玻璃和窗框。


尤其是,A在2022年4月至6月期间,明知B所要求的防弹门窗安装工程费用极有可能被虚高,却未指示下属等进行任何成本核算或价格调查,导致高价合同得以签订。


B在其介绍的民间施工企业与警卫处、行政安全部之间进行的3次议价合同过程中,提交的报价金额被抬高至实际总成本的5倍以上。在防弹门窗安装工程总金额20亿4000万韩元中,包含企业利润在内、防弹玻璃、窗框及薄膜制作和安装的实际成本仅为4亿7000万韩元。B以配偶名义设立了一家“纸面公司”,并通过该公司以合同斡旋等名义侵吞了15亿7000万韩元。


不仅如此,A在警卫办公楼迁移过程中,将未列入预算的工程以合同外方式推进,为筹措工程款,一方面虚增其他项目的工程费用,另一方面要求与其职务相关人员代为垫付工程款,并强迫与其职务有关人员高价收购其熟人名下土地,被确认长期实施此类违规行为。


监察院表示:“我们已要求对在防弹门窗安装工程中不当处理承包商选定、成本核算、工程监理等业务的A作出免职等处分”,并说明称:“已于去年10月向大检察厅请求对A、B以及施工企业业务和合同负责人C等3人立案调查。”


行政安全部多支付工程款3亿2000万韩元

监察院表示,在总统办公楼迁移及官邸修缮过程中,未能严格遵守国家合同及建设工程相关法律法规。


尤其是,行政安全部在以事后成本审查为条件签订合同后,怠于履行工程款结算职责,结果多支付了3亿2000万韩元的工程款。


监察院指出,总统秘书室在官邸修缮工程中疏于履行工程监理职责。从预算编制阶段起就未制定周密的项目计划,在尚未落实预算、尚未签订合同的情况下即开工施工,并且还确认到施工企业通过将工程转包给无资质企业等行为,违反了《建筑产业基本法》。


监察院表示:“今后在推进类似项目时,应在落实预算、完成设计之前不得开工,必须制定周密的项目计划,防止在工程合同、监理、竣工等全过程中出现不遵守国家合同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随后补充称:“要严格核实参与施工企业的资质,从施工和设计企业处获取能够准确反映实际施工内容的图纸等资料,并用于竣工验收等环节,切实做好相关工作,因此已提出注意要求。”


此外,对于自总统职务交接委员会专门工作组(工作小组)阶段起,全面负责总统办公室和官邸迁移项目的前总统办公室秘书官,监察院已追究其责任,并将其相关人事资料通报有关部门,以供今后其再就业于公职时参考。


监察院还通知行政安全部,就总统办公室迁移工程中向企业多支付的工程款制定追回方案,并要求其今后切实做好相关工作。



监察院认为,在与总统办公室迁移相关的决策过程中,关于滥用职权和违反《国有财产法》的指控,依据不足。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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