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罗南道着手完善“全球能源之都”相关法案
聚焦《海上风电特别法》等4项相关法律制定与修订
直接向国会和政府建言…加快完善制度基础
Kim Yeongrok知事强调“保障全南未来产业粮仓”
全罗南道为通过《海上风电特别法》等代表性再生能源四大法律的制定和修订,全力吸引全球企业入驻。
全罗南道知事 Kim Yeong-rok 最近在干部会议上强调,要通过再生能源四大法律的制定和修订,抢占全罗南道未来的增长引擎,并要求采取特殊举措。
Kim Yeong-rok 知事强调:“应尽快通过《海上风电特别法》《农光互补型光伏特别法》《国家骨干电网扩充特别法》《分散能源法》等代表性再生能源四大法律的制定和修订,完善法律基础,使全罗南道得以确立为分散能源和再生能源100(RE100)的全球枢纽。”
据此,全罗南道为营造成熟的再生能源生态体系并引领新产业发展,正亲自起草再生能源四大法律的制定和修订(草案),直接向国会和政府建言,推动相关制度基础加速落地。
《海上风电特别法》正在以保护现有海上风电企业的项目权,并强化地方自治团体的预备区域申请权为主要内容推进立法。通过此举,将提高居民接受度并激活海上风电项目。
《农光互补型光伏特别法》以推动融合农业与再生能源的农光互补型光伏项目扩张为目标,正着手制定中。该法案拟将项目主体扩大至法人,将项目区域扩展至农业振兴区。通过此举,将把地方自治团体主导的集聚园区模式制度化,以防止无序开发,并有望提高农户收入、带动地区经济活性化。
《国家骨干电网扩充特别法》则为解决已上升为国家性难题的电力系统饱和问题而推进制定。构想是在特别法案中写明,从电力系统选址阶段起,政府和韩国电力公司应优先考虑像全罗南道这样电力系统饱和地区以及大规模再生能源发电地区。尤其是,与 Kim Yeong-rok 知事持续强调的“能源高速公路”建设相关,他建议,正如高速公路建设费用的一半由政府财政支持一样,能源高速公路(输配电设施)也不应由财政困难的韩国电力公司单方面承担,而应由政府积极提供财政支持。
对于去年6月施行的《分散能源法》,全罗南道计划通过反映“差别电价制标准细化”和“电力购买协议(PPA)电网使用费减免”等激励制度,营造数据中心等高耗电企业能够在再生能源丰富的全罗南道投资的环境。为此,在去年8月为应对《分散能源法》施行,以经济副知事为团长,组建了由5个室、局参与的再生能源100·分散能源活性化工作组。该工作组将制定实现再生能源100和扩大分散能源的具体创新战略,并全力以赴吸引全球企业入驻。
Kim Yeong-rok 知事表示:“未来产业的核心是再生能源,能否妥善应对能源大转型和再生能源100,直接关系到全罗南道的竞争力。我们将通过再生能源四大法律的制定和修订,大力跃升为汇聚全球再生能源100企业的‘全球能源之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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