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殖民统治时期被强制征用受害者针对日本企业西松建设提起的损害赔偿诉讼,在二审中推翻一审,部分胜诉。
首尔高等法院民事第16部(审判长法官 Kim Ingeom·Lee Yanghee·Kim Gyudong)5日就强制征用受害者 Bae某等5人针对日本西松建设提起的损害赔偿诉讼二审作出判决,认定原告部分胜诉。合议庭表示:“被告应向 Bae某支付2000万韩元,向其余4人各支付1300余万韩元。”
此前一审将除斥期间障碍事由消除的时间点,认定为强制征用受害者在法院首次被承认具有赔偿请求权的2012年,因此判决原告败诉。
但二审则认为,障碍事由消除、受害者得以获得司法救济的时间点,应当视为2018年10月大法院全员合议庭判决作出之时。大法院在去年12月指出,在2018年全员合议庭判决宣告之前,存在使受害者无法向日本企业行使请求权的障碍事由。
此后,法院接连作出与此相同趣旨的判决。今年7月和8月也曾作出承认强制征用受害者请求权的判决。
民族问题研究所对外协力室长 Kim Younghwan 表示:“大法院认为应将2018年10月视为诉讼时效起算点的判断,已固化为判例,基于此的判决正在不断作出”,“不应向大法院提起再审,应尽快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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