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政府规划选址推进海上风电场开发
投入包括国费在内共80亿韩元
全罗南道丽水市(市长 Jeong Kimyung)于本月23日入选由产业通商资源部统筹、韩国能源公团专门负责的“海上风电园区开发支援项目(实施机构招标)”最终名单,预计南海岸南中圈海上风电项目推进将全面提速。
市政府通过本次公募争取到国费21.75亿韩元,并将投入市费8亿韩元和民间资本50.25亿韩元等,总项目费共计80亿韩元,计划到2026年前用3年时间开发规模为3吉瓦的新海上风电园区。
此前,市政府以▲为丽水国家产业园区制定碳中和对策 ▲构建由丽水市、绿色能源研究院及民间投资企业联合体(财团)组成的合作体系 ▲推进与当地居民共享发电站运营收益的“风力年金”等为主要内容,申报了本次公募项目。
作为民间投资企业,共有4家公营企业、5家国内企业和3家外资企业提交了参与意向书,市政府表示,将于今年10月通过签订具体协议,选定最终项目实施主体。
另一方面,丽水市以到2032年建成总规模9吉瓦的海上风电园区为最终目标。
具体而言,▲对于包括民间企业已事先取得产业通商资源部许可的4.5吉瓦在内共6吉瓦项目,将以“地方自治团体主导集聚园区”方式推进;▲对于新增3吉瓦的公共开发园区,则将以“政府主导规划选址”方式推进。
由政府主导推进的目的在于提高财政稳定性和项目成功率,在不与政府招标计划相冲突的前提下,增强民间投资者的投资效能感。
市政府相关负责人表示:“丽水拥有高达每秒8米的稳定风速和广阔海域,毗邻世界单体规模最大的石油化工园区之一——丽水国家产业园区,以及光阳浦项制铁、河东火电厂等明确的电力消费地,与东、西海岸相比,军队作战区域也较少,是非常适合开展海上风电项目的地区。”
他接着表示:“鉴于丽水市作为海上风电的后发城市加入竞争,我们将积极引进国内先进地区正在尝试的模式,同时并行推进政府主导型海上风电园区开发,加快项目推进速度。”
《亚洲经济》湖南采访本部记者 Heo Seonsik hss79@asiae.co.k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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