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媒体报道,一名30多岁的女性在提出离婚要求后,被丈夫和婆婆申请“保护入院”,随后被强制送入精神病院。


19日,YTN报道称,30多岁的女性A某在去年12月17日被强行带到精神病院,在不明就里的情况下被关押了两个多月,直到向法院提出人身保护救济申请后才获释。


(本照片与报道内容无直接关联)【图片来源=Pixabay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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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发生在A某因子女抚养问题等与丈夫争吵,并通知丈夫要离婚大约一周后。突然,民间急救人员闯入家中,试图将A某带往精神病院。当时,接到A某报警的警察也赶到现场,但无法介入。急救人员解释称,这是在法定监护人同意下进行的“保护入院”过程中发生的骚动。最终,A某被强行押上车,转送至精神病院。


根据《精神保健法》,保护入院须在两名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并有精神科专科医生作出需要住院的诊断时方可实施。为A某申请入院的监护人是其丈夫和婆婆。入院时,A某的医院就诊记录上写明,其因出现幻觉、妄想、兴奋、抑郁症等多种症状,需要住院治疗。然而,A某主张,在入院过程中自己从未接受过精神科诊疗。她还表示,此前从未患过精神疾病,在休育儿假前一直在同一家公司正常工作了近13年。


结果,A某在不明原因的情况下被关在医院两个多月,其间被迫服用精神类药物。入院后,她的手机被没收,与外界的联系被切断,最终才通过好不容易联系上的一位熟人向法院提出“人身保护救济申请”,得以获释。人身保护救济申请,是指被收容或关押在精神疗养院等各类医疗、福利、收容、保护设施内的人,在遭遇非法拘禁等不当限制人身自由时,向法院请求救济的制度。



目前,A某已以涉嫌违反《精神健康福利法》等罪名控告丈夫、婆婆及医院相关人员。警方已对A某采取犯罪受害者保护措施,并在对事件的具体经过展开调查。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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