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实态调查、制定振兴基本规划等
为行政与财政支持提供法律依据

为支持元宇宙(虚拟融合产业)企业的政府扶持提供支撑的法律依据已经建立。

元宇宙市场现“希望之光”…虚拟融合产业法将于28日实施 View original image

科学技术信息通信部表示,虚拟融合产业振兴法实施令草案已于19日在国务会议上获通过,将自本月28日起施行。


虚拟融合产业振兴法为振兴元宇宙产业,于今年2月制定。该法案考虑到虚拟融合产业与多种技术和产业融合的特性,为制定系统性的振兴政策和构建自律监管环境,以及为预先改善监管而设立临时标准制度等提供了依据。


当天在国务会议上通过的实施令草案,作为法律的后续措施,经过企业座谈会和专家意见征集等程序,制定了具体内容。


今后将按照法律和实施令规定,推进包括:制定虚拟融合产业振兴基本规划,开展掌握产业现状及发掘监管改善课题的实态调查,培养专业人才,指定各地区虚拟融合产业支援中心等各类政策。


同时,预计虚拟融合企业有望获得多种行政和财政支持。


实施令对政府和地方自治团体可向虚拟融合企业提供的支持事项进行了细化,包括信息提供及咨询、提供办公及业务空间、支持流通活性化等。为培育专业企业,亦建立了可优先扶持中小虚拟融合企业的法律依据。


此外,当中央行政机关和地方自治团体等推进虚拟融合项目时,将引入虚拟融合产业影响评估制度,要求其事先分析可能对民间市场造成的影响,例如是否存在市场侵害可能性等。


本次法令还明确规定,在虚拟融合技术和服务开发方面适用“先行允许、事后监管”原则。在对新产业领域可能出现的新型用户保护议题进行前瞻性应对的同时,为避免妨碍各类创新,建立了以民间为中心的自律监管法律依据。


为前瞻性改善监管问题,还将引入临时标准制度。临时标准是在现行法令的适用与否或适用范围不明确时,提出现行法令的解释标准,以消除监管不确定性的制度。预计随着企业法律可预见性的提高,相关产业生态系统将得到进一步激活。


科学技术信息通信部在推进制定行政规则等后续措施的同时,将制定虚拟融合产业振兴基本规划(2025~2027年),并通过就监管改善征集产业界意见,发掘临时标准的先导案例。



科学技术信息通信部部长 Yoo Sangim 表示:“虚拟融合产业伴随数字技术的创新,今后拥有无限的成长可能性和潜力”,“既然已经打开了从更加中长期视角对虚拟融合产业进行系统性支持的大门,我们将尽最大努力,打造创新性的产业生态系统。”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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