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称“误注射治疗药物致长期感染被搁置”
法院认定“拒绝取出植入物的患者有过失”

一名因隆鼻手术并发症感染“超级细菌”的患者,指责医院延迟使用治疗药物导致其失去嗅觉,提起损害赔偿诉讼,但被法院驳回。


联合通讯社16日报道称:“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民事第39单独合议庭(审判长 Kang Sinyeong)就A某向B大学医院及主治医生提起的要求赔偿2亿韩元的诉讼,作出原告败诉判决。”

首尔瑞草区首尔中央地方法院。照片由记者Kang Jinhyung提供

首尔瑞草区首尔中央地方法院。照片由记者Kang Jinhyung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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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联合通讯社报道,2015年11月末,A某因鼻腔炎症、分泌物排出等症状前往B医院急诊室就诊。几天后作出的诊断为“术后感染”。A某曾于2006年做过一次隆鼻手术,之后在2013年11月又在另一家医院进行假体更换的二次手术,此次正是该部位发生了感染。A某体内检出大量细菌,其中包括被称为“超级细菌”的耐甲氧西林金黄色葡萄球菌(MRSA)等,使用普通抗生素无法治疗。主治医生建议,为实现治愈,必须摘除鼻部假体,但A某拒绝了该建议。


此后,A某症状仍未好转,多次再次前往B医院整形外科及急诊室就诊。每次就诊时,医护人员都表示,如果不摘除鼻假体就无法治愈,并建议手术,但A某始终拒绝。A某表示希望在不手术的前提下住院接受注射治疗,但医院方面称住院困难,只能安排通过门诊注射的方式进行处理。


最终,A某在诊断两个月后的次年2月才同意手术,并于一个月后的同年3月下旬接受了假体摘除手术。同时,其还被给予用于治疗MRSA感染的抗生素万古霉素。然而,自同年5月起,A某开始诉说嗅觉异常,症状逐渐恶化,最终被诊断为永久性嗅觉丧失。


A某提起诉讼称:“医院在确认MRSA感染后,本应立即给予万古霉素,却只使用其他抗生素,任其在超过105天的时间里被搁置不管。由此导致我长期处于MRSA感染状态,即便在假体摘除手术后细菌仍残留,最终造成嗅觉消失。”但合议庭认为,A某的嗅觉丧失并非源于医疗过失。


合议庭指出:“根据医疗机构的鉴定结果,不能认为未立即使用万古霉素就是不适当的医疗行为。此前手术后长期出现脓性分泌物的情况下,血流难以到达假体部位,仅靠抗生素治疗,感染好转的可能性本就很小。”合议庭接着说明:“在拒绝采用根本性治疗方法——假体摘除,并根据自身判断任意选择治疗方式、且不规律就诊的A某身上,指望使用万古霉素,在考虑药物特性及耐药菌出现风险等因素后,并不适当。因此难以认为医院方面存在延误治疗等医疗过失。”



合议庭还表示:“即便将万古霉素延迟投药视为医疗过失,也不能认定其与嗅觉丧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从解剖学上看,感染部位与嗅觉神经分布之间距离相当远,且难以断定MRSA就是感染的唯一原因。”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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