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最高法院作出判决,认定负责现代汽车南阳研究所汽车试验设备维护和管理工作的协力公司劳动者,应由现代汽车直接雇用。


大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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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法律界18日消息,最高法院第三小法庭(主审法官 No Jeonghee)在现代汽车南阳研究所协力公司所属劳动者A某等21人针对现代汽车提起的确认劳动者地位诉讼中,撤销了否认劳务派遣关系的二审判决,将案件发回首尔高等法院重审。


合议庭说明判决理由称:“原告们虽被协力公司雇用,但在被告的汽车研发设施南阳研究所接受被告(现代汽车)的指挥、命令,从事为被告服务的维护保全工作,因此,在相关争议期间,原告与被告之间存在劳动者派遣关系的可能性很大。”


本案是2015年提起的诉讼,2018年10月,一审合议庭判决支持原告劳动者。一审法院当时也认为,现代汽车负有用工义务。


二审合议庭的判断则不同。首尔高等法院于2019年9月推翻一审判决,驳回劳动者全部请求,称“难以认定原告与被告之间存在或曾存在劳动者派遣关系”。


但该判决在最高法院再次被改判。最高法院指出:“二审判决在认定劳动者派遣关系的法律适用上存在误解,或因未尽必要审理而对判决结果产生了影响,属于错误”,并将案件发回,要求重新审理和裁判。



在本案中代理劳动者一方的Law Office IlgwaSaram代表律师 Choi Jongyeon 通过自己的Facebook表示:“关于非法派遣的集体案件被最高法院撤销发回重审,非常罕见”,“感谢最高法院作出英明判决”。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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