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4大领域102项课题创新方案
按全球市场标准完善投标资格

韩国公共采购厅将放宽投标资格限制制度,并将印花税征收对象仅限于公共采购合同等,推动监管改革。同时还将推进多元化合同方式,使创新产品可以以租赁或订阅形式签订合同。


公共采购厅于17日在经济关系部长会议上发布了包含上述内容的《2024年公共采购“杀手级监管”改革方案》。


该改革方案通过40余次现场座谈会及征文比赛,并以1500余家公共采购企业为对象开展问卷调查(全数调查),在掌握并反映采购企业在一线感受到的不必要监管内容的基础上制定而成。这是反映了相关人士的意见,即尽管此前大范围推进了现场监管的改善,但企业的实际体感度仍然偏低。


改革方案最大特点在于,着重解决因多个部门尖锐利害关系而长期未能解决的“杀手级监管”(17项)和一线的“影子监管”(85项)。公共采购厅在4大领域共设置了102项课题,决定将改革方案付诸实施。


首先,改革方案包括了对迄今带有惩罚性性质适用的“投标资格限制制度”进行改进,使之符合在全球市场上通行的规范。核心内容是整顿不良业者制裁的免责规定,扩大目前仅限于一半水平的免责减轻范围。


此外,公共采购厅表示,将把年度单价合同的罚金征收基准,从以合同金额(合同期间内希望供货金额)为基准,改为以实际供货金额为基准,并为实现快速决策,将相关程序从现行的4个阶段简化为3个阶段。


通过这一措施,预计一线每年多达200件诉讼相关的企业负担将有所减轻,企业东山再起也将相对更加容易。


同时,将把印花税征收对象从所有合同缩减为符合印花税征收宗旨的公共采购合同,并大幅整顿给采购企业带来负担的信誉度评价等,从而减少在公共采购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不合理成本负担。公共采购厅预计,通过此举每年可减少多达1.6万件合同的印花税负担。


改革方案还包括,提高采购流程中隐藏的低效与复杂繁琐的业务处理方式的效率并加以简化。公共采购厅将反映在座谈会上持续提出的一线相关人士建议,把多供方合同(MAS)的中期检查次数从2次缩减为1次,以减轻约9000家采购企业的负担。


此外,将在直接生产确认制度下,废除给制造企业带来过度文件负担的按企业划分的“自定标准表”,并全面改为负面清单方式,将直接生产违规认定标准限定在代交付他社成品和将全部工序外包生产等情形。


除此之外,为使青年及初创企业能够将公共采购作为成长阶梯,方案大幅扩大了议价合同限额,并为应对民间领域订阅经济扩散趋势,纳入了多元化合同方式的内容,使创新产品可以通过“租赁或订阅”方式签订合同。


厅长 Lim Gigeun表示:“要让一线切实感受到监管改革,‘有速度的落实’比什么都重要。公共采购厅已对102项改革方案课题中的40项先行采取措施,正在加快推进相关合同法律法规修订,以解决剩余62项课题。”



他同时强调:“公共采购厅将通过细致的指引、培训和宣传,使采购一线企业能够详细了解改革方案的推进情况。今后也将秉持‘小水滴可以穿透大岩石’的心态,持续发掘并破除采购一线的不合理监管,在公共采购现场带来巨大变化。”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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