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被指控用校费支付律师费构成挪用,并拖欠教授及教职员工工资而被起诉的 Sehan University 校长 Lee Seunghun(64岁),其无罪判决已被最终确认。


11日,据法律界消息,大法院第二小法庭(主审大法官 Lee Dongwon)对因涉嫌职务侵占、违反《私立学校法》及违反《劳动基准法》等罪名而被起诉的 Lee 校长,维持了原审宣告无罪的判决。


Lee Seunghoon 世翰大学校长。

Lee Seunghoon 世翰大学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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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表示:“原审认为,就本案公诉事实而言,因无犯罪证明而作出无罪判断”,“从原审判决理由结合相关法律理论及记录加以审视,并不存在在未尽必要审理的情况下,违反逻辑与经验法则,逾越自由心证主义的限度,或误解关于职务侵占罪中非法占有意图、违反《劳动基准法》罪中的故意等法律理论的错误”,从而说明驳回检方上诉的理由。


Lee 校长被控在2010年至2012年间,将针对学校法人的诉讼所产生的律师费用3740万韩元以及向教职员工支付的饯别金1420万韩元,从校费会计中支出,构成挪用。


他还被指,即便应当按工龄工资制向教授和教职员工发放工资,却改为按年薪制发放,从而拖欠部分工资。


一审法院认定其支付律师费及部分拖欠工资的指控成立,判处罚金1200万韩元。


但二审法院撤销了一审判决,对 Lee 校长的全部指控均宣告无罪。


合议庭首先就 Lee 校长的职务侵占嫌疑认为,其不具备构成侵占罪所要求的主观构成要件——非法占有意图。


合议庭指出:“考虑到诉讼当事人均为学校法人,律师费用也属于应由学校法人支出的款项”,“其系以校长身份履行学校事务,不能视为侵占”,并给出上述理由。


关于拖欠工资嫌疑,合议庭表示:“当时校内围绕按年薪制发放工资问题一直存在法律争议”,“难以认定其存在拖欠工资的故意”。



大法院亦认为,这样的二审合议庭判断并无不当。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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