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案手段残忍 受害者要求严惩”

大田地方检察厅天安支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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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在工地对后辈实施集体殴打并将画面上传至社交媒体传播的10多岁青少年,检方以需要从重处罚为由提起了上诉。


大田地方检察厅天安支厅于上月30日表示,已对在一审中因涉嫌违反《关于惩治暴力行为等的法律》(共同伤害)被判处不定期刑短期1年6个月、长期2年的A某(15岁)等2人,以及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3年的B某(15岁)等2人提起上诉。


她们因被控于去年10月在天安市东南区一处工地现场对当时年仅13岁、11岁的两名被害人实施集体殴打而被移送审判。当时约有30余名小学生和初中生在一旁围观,并起哄助长了殴打行为。该画面通过社交媒体扩散,引发社会争议。


检方表示:“被告人在十多岁青少年及众多学生围观的情况下,长时间对被害人实施无差别殴打,甚至用烟头烫伤,被指犯罪手段极其残忍”,“并且考虑到被害人至今仍希望对部分被告人予以严惩的情况。”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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