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可行性调查废止最终表决通过…法案通过后
预计项目启动将提前2年
计划持续检查和管理项目健全性
政府决定,对于规模在1000亿韩元以下的新设研究开发(R&D)项目,将不再进行预备可行性调查(预可),而是通过一般性的预算编制程序予以推进。
科学技术信息通信部4日表示,在第8次国家科学技术咨询会议上,最终表决通过了包含上述内容的《大型国家研究开发项目投资与管理体系创新方案》。
预可制度为在大规模国家财政投资前验证事前可行性,于1999年引入。R&D领域自2008年起被纳入预可对象,一个项目要通过预可平均需要耗时3年以上。
由于R&D领域要求快速推进和具有挑战性,而预可制度与之存在差距,研究一线持续要求对预可制度进行改进。
在今年4月国家科学技术咨询会议全体会议上,研究人员建议废除预可制度之后,上个月在国家财政战略会议上,确定了在R&D领域废除预可的方针。
从此次反映的具体推进事项来看,首先,所有规模在1000亿韩元以下的新设R&D项目,将通过一般性的预算编制程序推进。预计在这种情况下,规模在500亿至1000亿韩元的新项目启动时间将比以往缩短约2年以上。
对于规模在1000亿韩元以上的基础与源头研究、国际联合研究等研究型R&D项目,将在预算申请前一年的10月预先提交项目推进计划,并开展专家审查。推进方向将不是像现行预可制度那样决定新设R&D项目的取舍,而是着重提升项目规划的完善程度。
审查结果将在次年3月通知各部门,各部门将以此为基础对规划进行补充完善,并提出下一年度预算申请。
各部门将在4月底前,在支出限额内根据本部门优先顺序自主调整所有R&D项目后提出预算申请,通过这一方式提高财政健全性,同时强化各部门的责任。
此外,在每年创新本部和企划财政部的预算审议阶段,也将持续检查和管理项目执行的健全性。在这一过程中,如发现存在问题的项目,将通过专项评价等方式审查其是否继续推进及适当规模,对问题项目则通过终止等措施强化事后管理。
科学技术信息通信部部长 Lee Jongho 表示:“此次R&D预可废除要真正落地实施,必须以修改国家财政法为前提”,并请求称,“为避免在全球技术竞争中落后,希望国会给予跨党派支持。”
他接着表示:“在法律修改之前,将通过比现行预可周期更短的快速通道,以及扩大对创新、挑战型R&D项目的预可豁免范围等方式,确保相关项目能够迅速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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