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不出户也能享受上门医疗与护理服务”
“即使健康恶化也想待在自己家而非疗养院”的心愿得以满足
满意度高…长期照护居家医疗中心试点项目将全国推广

[老人一千万时代](16)“医生上门到您家”……健康保险公团居家医疗服务 View original image


随着国内老龄人口突破1000万,对老年医疗和照护的综合服务需求不断增加。行动不便且家属无法长期陪护的老年人中,医疗和疗养需求都较高的通常依赖疗养医院,医疗需求较低但疗养需求较高的则依赖养老院等机构,但尽量在自己家中接受管理和照护,才最有利于老年生活的稳定。对此,政府决定扩大对老年群体医疗与健康管理、照护服务的支持项目。为此,保健福祉部和国民健康保险公团正着手扩大由医生上门提供医疗与长期照护联动服务的“长期护理居家医疗中心试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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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由国民健康保险公团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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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护理待遇对象即使不去医院也能接受医生诊疗……“在居住地更舒适”

长期护理居家医疗中心试点项目,是由医生、护士、社会工作者组成的多学科管理团队,上门为需要居家医疗的人提供诊疗服务的项目。该项目自2022年12月启动,截至今年3月底,共有3986名长期护理待遇对象定期接受居家医疗服务,其中85岁以上的有2015人。


服务对象为居家长期护理待遇对象(优先1~2级)中,因行动不便而被医生判断为需要居家医疗的人群,包括身体瘫痪、手术后初期、晚期疾病、佩戴医疗器械、神经系统退行性疾病、褥疮及溃疡、精神疾病、认知障碍等。政府调查也证实了居家医疗的需求。根据保健福祉部2022年长期护理实态调查,53.5%的居家待遇对象使用者回答称,“即使健康恶化也希望继续在自己家中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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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通过扩大居家医疗服务,强化老年医疗和照护政策。此前虽已有家庭护理、基层医疗上门诊疗费用试点项目、残障人士家庭医生试点项目、长期护理上门护理等上门提供医疗服务的项目,但有意见指出,仅凭这些项目难以充分满足行动不便的长期护理居家待遇对象的医疗需求。


长期护理居家医疗中心试点项目的对象,是目前已参与基层医疗上门诊疗费用试点项目的医疗机构。在此基础上,将服务范围扩大至长期护理待遇对象,并且不是由医生单独出诊,而是由医生、护士和社会工作者共同上门,这是其差异所在。健康保险公团相关人士表示:“对于既需要医疗服务又需要长期照护服务的老年人,上门的社会工作者会将其与当地社区的相关服务进行联结。”


每月至少“1次”定期上门……连营养与照护管理一并提供

申请居家医疗试点项目后,首先由社会工作者确认资格条件,多学科团队上门走访待遇对象家庭,掌握整体情况并制定管理计划。根据待遇对象的状况,确定医生上门诊疗次数、护士护理服务的范围、周期和次数,并将居住、营养、照护等服务与社区资源联结后提供。待遇对象的定期管理每月进行一次。医生每月上门1次,护士每月至少上门2次,社会工作者每月至少上门1次或通过电话咨询提供长期照护与照护服务。以1年为单位进行综合评估后,重新制定管理计划,此时会对患者的健康状况、疾病治疗意愿、生活状况等进行全面评估。


作为多学科团队负责人的医生,不仅负责诊疗,还负责检查和制定今后的管理计划。护士负责协助诊疗、根据医生指示实施护理处置、报告疾病和症状变化、用药与营养管理等。社会工作者则负责对接居住地所在地方自治团体和福利馆、居家长期护理机构等提供的照护福利服务,包括地方自治团体和福利馆提供的送餐(盒饭)、出行支持、医疗费支援、洗衣、住房改造,以及由长期护理机构提供的上门照护、日间与夜间照护等。


“4万韩元区间”即可享受居家医疗

政府计划降低居家医疗的费用负担,让更多人能够使用居家医疗服务。与居家医疗相关的费用由长期护理保险和国民健康保险分担支付。


医生每月上门1次、护士每月上门2次的“居家医疗基本费”,由长期护理保险按每名患者每月14万韩元支付给医疗机构,患者无需自付。若持续管理6个月以上,还会产生每6个月6万韩元的“持续检查费”,这一部分同样无需患者自付。

但如果超过基本提供的上门护理次数(每月2次),则会产生自付费用。每次上门护理,长期护理保险向医疗机构支付5万1110韩元,患者自付金额在该费用的15%以内,约为7600韩元。额外上门护理每月最多可增加3次。综合来看,如果既使用上门诊疗(医生和护士上门),又用满最多3次的额外上门护理,患者自付金额在7万韩元区间。


医生为长期护理居家医疗试点项目对象上门出诊时,出诊费用由健康保险支付,每次为12万8960韩元。如有护士同行,则费用为16万1790韩元,患者自付比例为30%。通常由医生和护士一同出诊,因此每次医护人员上门时,待遇对象需支付的自付金额大约为4万8000韩元。


健康保险公团相关人士补充称:“即便不是长期护理待遇对象,因手术、受伤、分娩等原因难以前往医院的人,也可以利用由健康保险审查评价院正在实施的‘基层医疗上门诊疗费用试点项目’的一次性上门出诊服务。”


94%的待遇对象表示满意……居家医疗中心到2027年将扩至25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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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居家医疗的满意度整体较高。根据健康保险研究院4月发布的《2023年长期护理居家医疗中心试点项目评估研究》显示,在第一阶段试点项目(2022年12月~2023年11月)中,94%的待遇对象表示满意。作为服务提供者参与项目的医生(76.4%)、护士(87.1%)、社会工作者(72.9%)满意度也较高。


待遇对象感到满意的首要原因是“即使不去医院,也能在家中接受医疗和护理服务”(59.9%)。参与居家医疗中心试点项目后,代开处方比例由参与前的32.4%降至26.5%,被解读为面对面诊疗的可及性有所改善。



居家医疗项目并非单纯的“作秀”政策,而是在逐步成为真正有助于待遇对象的实质性项目。对待遇对象人均上门诊疗次数进行分析后发现,医生月均上门1.05次,护士2.2次,社会工作者0.75次。健康保险研究院相关人士表示:“考虑到发放居家医疗基本费的最低条件是每月上门诊疗1次、上门护理2次,这说明医生和护士的实际出诊次数都多于基本要求”,“若再将初次咨询、多学科团队的综合评估活动计算在内,实际工作量还要更多。”政府计划根据上述结果,在目前15个市郡区95处运营的长期护理居家医疗中心基础上,力争到2027年在全国每个市郡区至少设立1处,将数量扩大至250处。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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