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同意率分值最高…商铺业主同意至关重要
“追加基础设施建设方案将于年底具体化”
国土交通部22日表示,今年将在盆唐、一山等第一期新城内指定2.6万户+α为重建先导地区。按新城划分,盆唐8000户、一山6000户等,共约2.6万户。此外,还允许各地方自治团体另外追加选定1~2处。
第一期新城各地方自治团体将于下月25日发布公开招募公告,内容包括特别整备区方案、先导地区选定标准、同意书格式等。待今年11月完成先导地区选定后,将推进制定特别整备规划,经过2026年制定实施计划等程序,力争于2027年开工建设,入住所定目标为2030年。
先导地区选定标准以国土交通部提出的“标准评价指标”为基础,由地方自治团体对具体分值等进行调整。国土交通部解释称,为避免引发公平性争议,从居民同意率、居住环境改善的紧迫性等量化方面制定了评价标准。其中分值最高的项目是居民同意率(60分)。
以下是与国土交通部城市政策官Jeong Ujin、国土交通部城市整备企划准备团事务官Jeong Ujin等国土交通部相关人士的问答。
-听说有些小区已经自行收集了同意书,规模有多大?
▲尚未单独掌握。目前任意收集的同意书无效。下月25日将公布适用于标准评价指标的同意书格式,必须按照该格式重新收集同意书。
-以2027年开工为目标,但先导地区公布要到今年11月。各项行政程序需在2026年下半年前完成,还要完成搬迁和拆除,才能建设新建筑,这是否有难度?
▲所谓2027年开工,其中已包含居民搬迁和建筑拆除。我们将工期定为3年,即从2027年初起,用1年时间完成搬迁和拆除,再用2年时间完成建筑施工,总计3年。
-冬季搬迁困难,如果搬迁延迟,开工时间势必被推迟?
▲计划下发标准章程,其中将写明如故意拖延搬迁,可向相关人员提出损害赔偿请求。搬迁耗时过长,往往是因为按小区或栋别出现居民“死扛”的情况。实际上,有在组合章程中写入可向故意拖延搬迁的居民索赔的依据,从而在1~2个季度内完成搬迁的案例。我们将通过制定此类标准章程作为指引。关于搬迁对策的具体内容,将由各地方自治团体研究后在基本规划中细化。另外,居民在设立组合并制定章程的过程中,也常因意见分歧产生矛盾。在这种情况下,如有发挥指引作用的标准章程,可减少矛盾。
-有没有判断特定居民是“故意”拖延搬迁的方法?
▲将以搬迁需求为基础进行判断。我们计划调查搬迁需求,例如即便搬家也必须迁往附近一带等情况。若因费用问题导致搬迁困难,我们也会在搬迁对策中纳入支持搬迁资金的内容。对于已退休的高龄者,还在考虑以住房年金方式发放搬迁资金。通过这类搬迁需求调查,来判断是否存在故意拖延搬迁的行为。
-从评价标准来看,第一期新城没有“反对同意率”扣分项目,而全国老旧规划城市则包含此类扣分项目。
▲在与5个地方自治团体协商过程中,整体氛围是不希望新设“反对同意率”项目。即使引入反对同意率,实际上也很少有人真正提交反对意见,因此有舆论认为没有必要强行引入。如地方自治团体希望新设反对同意率项目,可在制定细化公开招募标准时予以追加。
-评价项目中,“项目实现可能性”一项有5分,这是以什么为标准?
▲例如在韩国土地住宅公社(LH)参与实施方向上形成共识,或成功收集商铺业主同意书等情况,可认为实现可能性较高。不仅是共同住宅,取得商铺一方的同意也并不容易。如果连商铺同意率都较高,就可以理解为对整体一体化重建的需求非常旺盛。
-推进一体化重建时,可能出现商铺“拆分持股”问题。
▲我们正推进修改《城市及居住环境整备法》,以禁止“拆分持股”。这是当前紧迫课题之一。
-地方城市中也可能有希望进行一体化重建的,地方是否也可以指定先导地区予以推进?
▲我们判断,地方城市对一体化重建的认知度目前还不高。因此,将从本月23日釜山开始,按区域召开居民说明会。除第一期新城之外的城市,计划从明年起正式选定先导地区。
-第一期新城整备时,是否另有追加基础设施建设方案?
▲上下水道、道路等基础设施可以通过公共贡献方式予以补充。具体内容将纳入基本规划。原本应先制定基本规划,再指定先导地区,但为加快重建进度,未能按此顺序推进。到年底时,包括基础设施建设方案在内的内容有望进一步具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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