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方建议法务部增设处罚规定
即便制定新法也不得溯及既往 Kim Hojung 或成例外
检察总长 Lee Wonsuk:“将积极作为拘捕理由予以考虑”

作为声乐家兼演唱拖路特歌曲的 Kim Hojung,在造成酒后驾驶肇事逃逸事故后,又去购买罐装啤酒一事,被质疑是“为了妨碍准确酒精检测的手法”。在酒驾之后再饮酒,被称为所谓的“掩护性饮酒手法”,一直被指出是现行取缔与处罚的盲区。随着关于 Kim Hojung 采用掩护性饮酒手法的质疑不断发酵,检方决定推动新设相关刑事处罚规定。即便所谓的“Kim Hojung法”制定出来,也不会溯及既往适用于 Kim Hojung。


20日,大检察厅就酒后驾驶肇事者为逃避处罚而故意继续饮酒的“事故后故意饮酒”行为,向法务部建议在《道路交通法》中增设刑事处罚条款,处以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500万韩元以上2000万韩元以下罚金。该量刑与拒绝酒精检测罪相同。

据悉,大检察厅考虑到在国会立法讨论迟迟无法顺利推进的情况下,仍有不少酒驾者钻法律空子逃避处罚。此前,2020年曾发生一起案件:一名司机在酒醉状态下驾驶货车肇事后离开现场,又喝下一瓶烧酒,最终却被判决无罪并获终审确定。<span>[照片=亚洲经济社 Dongmin Seo 记者供图]</span>

据悉,大检察厅考虑到在国会立法讨论迟迟无法顺利推进的情况下,仍有不少酒驾者钻法律空子逃避处罚。此前,2020年曾发生一起案件:一名司机在酒醉状态下驾驶货车肇事后离开现场,又喝下一瓶烧酒,最终却被判决无罪并获终审确定。[照片=亚洲经济社 Dongmin Seo 记者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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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Kim Hojung 于本月9日晚上11时50分左右在酒后驾车时发生事故并逃逸,大约2小时后又在便利店追加购买了4罐啤酒。对此,有舆论质疑称,是否意在日后即便在体内检出酒精或其代谢物,也可以主张“那是事故之后喝的酒所残留的酒精”。


大检相关人士表示:“这种有意追加饮酒的行为,是试图使酒精检测失效,实质上等同于拒绝酒精检测”,“如果新设处罚规定,就能纠正‘通过毁灭证据可以逃避处罚’的错误认知,并实现恰当的惩处。”外界解读为,事实上是在推动“Kim Hojung 防范法”。

涉嫌酒后肇事逃逸的歌手 Kim Hojung 先生,本月9日从娱乐酒吧出来,登上一辆由代驾司机驾驶的车辆。 [图片出处=Channel A 提供]

涉嫌酒后肇事逃逸的歌手 Kim Hojung 先生,本月9日从娱乐酒吧出来,登上一辆由代驾司机驾驶的车辆。 [图片出处=Channel A 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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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大检在国会立法讨论迟迟无法推进的情况下,考虑到酒驾者钻法律空子的案例并不少见,才作出上述判断。2020年,一名在酒后驾驶货车发生事故的司机离开现场后又喝了一瓶烧酒,最终却被判无罪并获确定判决。当时,大法院表示:“就这样容忍酒驾者逃避刑事处罚的结果,从正义观念、国民共识以及时代潮流来看,并不妥当”,但同时也指出:“在目前尚无立法措施的情况下,只能在尊重罪刑法定主义等刑法基本原则的前提下作出判断。”


检察总长 Lee Wonsuk 已指示一线机关,将“顶包换司机”行为定性为妨害司法。要求从侦查阶段起,将其作为逮捕拘留事由,在审判阶段则积极反映在量刑求刑和上诉等方面。此举是考虑到 Kim Hojung 在肇事后,其经纪人曾向警方作出虚假自首这一情况。大检认为,事故后故意饮酒、顶包换司机、积极且有组织、有计划的虚假陈述,以及伪造、毁灭、丢弃证据等行为,均属于妨害司法。



据大检介绍,日本自2013年起就已经引入与此类似的刑事处罚条款——“过失驾驶致人死伤为规避酒精等影响被发现的犯罪”,而在加拿大,则以“停止驾驶后2小时内的血液酒精浓度”为标准判断是否构成酒驾,并对追加饮酒行为引入刑事处罚。然而,即便新设“酒后交通事故后的追加饮酒行为”处罚规定,也因不溯及既往原则而无法适用于 Kim Hojung。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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