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讯问后2周内作出禁令裁定
合同违约、背信与否成争点
HYBE再提“利用未公开信息”新疑点
法律界称“舆论战式诉讼将持续”

将决定 Min Heejin Ador 代表“是否留任或被解职”的诉讼将于17日开庭。这是在 Ador 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Min 代表一方向法院提出的案件,要求“(与其存在纠纷的相对方)Hybe 不得就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中的‘解任代表案’行使表决权”。


如果法院支持 Min 代表一方,Hybe 将无法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上解职 Min 代表。相反,如果禁制令申请被驳回,Min 代表则须立即放弃经营权。不过,法律界预计,“鉴于这是一场牵涉数千亿韩元的争斗,即便本次禁制令结果出炉后,法律纠纷仍将持续”。


Bang Si-hyuk HYBE董事长与 Min Hee-jin ADOR代表。 [图片来源=联合新闻提供]

Bang Si-hyuk HYBE董事长与 Min Hee-jin ADOR代表。 [图片来源=联合新闻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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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禁制令案件的关键,是股东间协议内容”

据法律界16日消息,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民事合议第50部(审判长 Kim Sanghun)将于17日上午10时45分举行禁制令审理期日。此前,Min 代表一方于本月7日公开称,“Hybe 就解任 Min 代表的议案提出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请求,此举违反了与 Min 代表签订的股东间协议”,并披露已申请禁制令。Min 代表委托世宗律师事务所作为代理人,被申请方 Hybe 则委托金&张律师事务所。


原本持有 Ador 80%股权的 Hybe 只要在临时股东大会上对解任 Min 代表议案投下赞成票,解任几乎不可避免。但随着 Min 代表提出禁制令申请,局面出现变量。禁止行使表决权禁制令,是在股票出让双方发生争议,或围绕股票效力产生纠纷时,请求法院禁止在股东大会上行使该部分股份表决权的程序。由于一旦另行提起本案诉讼,直到作出判决往往需要较长时间,因此通过禁制令来防止紧迫的损害或风险。禁制令结果通常会在审理后约两周内作出。


在禁制令审理法庭上,围绕 Hybe 与 Min 代表签订的股东间协议内容,预计双方将展开激烈攻防。律师事务所 Dongin 的律师 Park Seongha 表示:“Hybe 将主张‘行使表决权并不违反协议内容’,而 Min 代表一方则会主张‘就解任案行使赞成表决权违反协议’。”


律师事务所 Gwangya 的代表律师 Yang Taejeong 解释称:“原则上,大股东有权行使股东权利,但本案是请求法院阻止其行使权利”,“合议庭将审查是否存在足以限制表决权的‘特殊事由’,即 Hybe 是否存在重大过错。”Yang 代表律师还表示:“不过 Hybe 一方也主张‘违反合同的一方反而是 Min 代表’。Hybe 一方的归责事由必须非常重大,禁制令才有可能获准;如果至少双方都存在违约情形,要阻止其行使股东权利将比较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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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间协议中关于“任职期限”的条款也是争议焦点。Min 代表一方主张:“既然约定在5年任职期限内须尽到代表的职责,就不能从代表职位上退下。”其意在强调,为了守住将于24日回归、被视为 Ador 象征的偶像组合 NewJeans 以及公司的企业价值,必须继续履行职务。


“民刑事纠纷或将长期化”……背信问题亦受关注

预计 Hybe 一方将在法庭上提出 Min 代表涉嫌背信的情节。上月22日,Hybe 以“试图夺取经营权”为名,对 Ador 经营层启动审计,并以职务背信嫌疑起诉了 Min 代表等人。Hybe 一方解释称,“因怀疑存在泄露重要资料、试图夺取 Ador 经营权的情形,才行使审计权”。与此相对,Min 代表一方则表示“背信嫌疑毫无根据”。


Park 律师指出:“虽然这一部分属于刑事案件,但本次民事合议庭也会审查 Hybe 所称‘存在违法行为’这一主张及其举证情况。”Yang 代表律师则分析称:“关键在于,Ador 副代表被指控将内部艺人专属合约等资料带出了 Ador。如果利用这些资料制定了某种策略,可能会构成泄露营业秘密等问题。”


如果法院在本次禁制令案件中支持 Min 代表一方,Hybe 就无法立即解职 Min 代表。相应地,Hybe 可以对禁制令结果不服提起抗告,或拿出新的证据重新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相反,若禁制令被驳回,Hybe 将在经营权之争中占据上风。即便 Min 代表对驳回决定不服,今后也可以另行申请类似“股东大会决议应被撤销”、“应认可其继续履行代表理事职务”等禁制令,但在新的决定作出前,临时股东大会结论(解任)的效力将持续存在。Yang 代表律师表示:“一旦解任案在临时股东大会上获通过,Min 代表将暂时无法履行职务。”


此外,双方相互提起损害赔偿诉讼,或 NewJeans 站在 Min 代表一方,向 Hybe 申请停止专属合约效力的禁制令等可能性也被提出。


在续约谈判中激化的矛盾……Hybe 接连抛出疑点

法律界认为,本次纠纷的本质是“金钱问题”。律师事务所 DLG 的律师 Jo Sunghi 表示:“这在娱乐行业并不少见”,“一旦母公司(投资方)与子公司(被投资方)关系破裂,最终就会演变成金钱问题。”另一名姓 Mo 的律师则称:“在具体合同和公司章程内容尚未公开的情况下,双方都在面向公众打舆论战”,“在典型的经营权纠纷中,双方往往先互相提起诉讼,再为日后和解留下空间。”


据悉,Hybe 与 Min 代表的矛盾,源于围绕股东间“重新”签约及股权价值评估的谈判过程。相关业界人士称,双方签订的股东间协议中载明,“若 Min 代表等人违反合同,Hybe 一方有权购买 Min 代表等人持有的全部股份(看涨期权)”。Min 代表对其持有的公司18%股份中的13%,自今年底起拥有按约定价格出售的权利(看跌期权),价格按最近两年营业利润平均值的13倍计算,估算约为1000亿韩元。Min 代表此前表示“即便什么都不做也能赚1000亿韩元”,以此否认自己有夺取经营权的意图。


就此,Hybe 一方强调称:“在合同谈判过程中,Min 代表要求‘将看跌期权倍数从原先的13倍提高到30倍’。”Min 代表一方反驳称:“这是为了反映今后将制作的男团价值,只是众多提案中的一个。”在获得 Hybe 同意、处置全部股份之前,Min 代表负有竞业禁止义务(离职后一段时间内不得在竞争行业任职),而在其持有的18%股份中,有5%未经 Hybe 同意不得出售,因此需要在股东间重新签约时进行调整,这是其主张的要旨。


谈判破裂后,Hybe 提出了“Ador 经营权被篡夺疑云”,Min 代表一方则指责“Hybe 抄袭 Ador 且存在差别对待”。随后,Hybe 对 Ador 经营层展开审计,Min 代表召开记者会一一回应。如果最终认定 Min 代表存在违约,Hybe 将可以按每股面值5000韩元、总额约30亿韩元的价格收购 Min 代表所持股份。


龙山Hybe大楼。照片由记者 Jo Yongjun 提供 jun21@

龙山Hybe大楼。照片由记者 Jo Yongjun 提供 jun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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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Hybe 于本月14日主张称:“Ador 经营层在审计前夕利用未公开信息牟取不当利益。”Min 代表的亲信 A 副代表于上月15日将其持有的 Hybe 股票950股以2.0387亿韩元的价格全部卖出,次日,Min 代表一方向 Hybe 经营层发送电子邮件,提出针对 Hybe 的各种质疑。随后,Hybe 以“经营权被夺取疑云”为由,突然对 Ador 启动审计。在 Hybe 看来,A 副代表是在预见到因后续舆论战引发股价下跌,而提前抛售了股票。



同时,Hybe 还计划以 Min 代表等 Ador 其他经营层散布与 Hybe 相关的“虚假信息”、给投资者造成损失为由,向金融监督院请求展开调查。Min 代表一方则全面否认相关疑点。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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