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承认鲸鱼法人地位宣言书
“迁徙、个体恢复等权利应受法律保护”

太平洋岛屿地区的原住民领袖为保护鲸鱼,将人与人相同的权利赋予鲸鱼。英国《泰晤士报》8日(当地时间)报道,位于南太平洋的新西兰原住民部族毛利人的国王,以及塔希提、库克群岛等太平洋东部波利尼西亚群岛的15名原住民领袖,上周在一份承认鲸鱼具有法人格(Legal personhood,即可以成为权利和义务主体的资格)的宣言上签字。

英国《泰晤士报》8日(当地时间)报道,南太平洋新西兰原住民部族毛利人的国王,以及塔希提、库克群岛等东太平洋波利尼西亚群岛的原住民领袖在内的15人,上周在一份承认鲸具有法人格(Legal personhood,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主体资格)的宣言上签字。 [图片来源=AP、韩联社供图]

英国《泰晤士报》8日(当地时间)报道,南太平洋新西兰原住民部族毛利人的国王,以及塔希提、库克群岛等东太平洋波利尼西亚群岛的原住民领袖在内的15人,上周在一份承认鲸具有法人格(Legal personhood,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主体资格)的宣言上签字。 [图片来源=AP、韩联社供图]

View original image

他们通过宣言表示,希望从“迁徙自由、包括语言在内的文化表达、健康的环境、健康的海洋以及鲸鱼种群的恢复”等方面,对鲸鱼的权利给予法律保护。要使这一宣言产生实际效果,需要政府层面的支持。环保主义者指出,原住民将利用这一宣言,向新西兰等相关国家政府游说,以加强鲸鱼保护措施。

非政府组织地球协商会联盟(Earth Council Alliance)的主席 Relei Reraulu 在接受新西兰广播电台采访时评价称,这份宣言对于全球范围内的鲸类保护极为重要。他表示:“我认为这将会推动世界其他地区也采取行动”,“(太平洋)东部的波利尼西亚人是在鲸鱼的引领下前往如今的家乡岛屿的,与鲸鱼之间存在非常强烈的精神和形而上学的纽带”。


此前,大约在去年11月,济州岛方面也曾推动对濒危国际保护物种——南方宽吻海豚赋予法人格的“生态法人”制度化。生态法人是指在非人类存在中,对具有重要生态价值的对象赋予法人格的制度。在韩国国内这一概念尚不普及,但在海外已经有多起承认自然具有法律权利的案例。



2008年,厄瓜多尔在宪法中率先在世界范围内以成文形式写入“自然的权利”;2011年,玻利维亚制定了承认自然法律权利的《大地母亲法》;2014年,阿根廷法院将被关在动物园中的红毛猩猩“桑德拉”认定为“非人类人格体”;2016年,哥伦比亚宪法法院承认阿特拉托河的法律权利,2018年,最高法院又承认哥伦比亚境内亚马孙地区的法律权利。2017年,新西兰赋予旺加努伊河法人格。为了让旺加努伊河获得法人格,新西兰毛利族进行了长达160年的斗争。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 (www.asiae.co.kr)。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不容错过的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