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判处比3个月监禁更重的刑罚”

一名在10年间未支付两名子女约1亿韩元抚养费的40多岁男子被判处实刑,但检方已提出上诉。


拒付1亿抚养费父亲一审获实刑…检方称“3个月太轻”提起上诉 View original image

2日,仁川地方检察厅表示,近期已就因违反《子女抚养费履行保障及支援相关法律》被判处有期徒刑3个月的A某(44岁)一审判决不服,向法院提交了上诉状。此前,检方在上月11日举行的结案公判中曾求处A某有期徒刑10个月。检方强调称:“A某因未支付抚养费而被提起拘留审判后,才仅向(前妻)支付了500万韩元,除此之外完全没有支付任何抚养费”,“应当判处比3个月有期徒刑更为严厉的刑罚”。


检方表示:“A某有职业和固定收入,有能力支付拖欠的抚养费”,“从课税内容和信用信息内容等来看,他并无其他债务,却仍不支付拖欠的抚养费”。去年11月,大检察厅确定方针:原则上将未支付抚养费的嫌疑人提起正式公诉,并综合考虑其长期未支付的抚养费金额等因素作出处理。此外,检方对于明明拥有充足财产却故意不支付抚养费或隐匿财产的情形,视为恶意犯罪,在处理案件时将此作为量刑加重因素加以考虑。


此前,仁川地方法院刑事第8单独合议庭法官Seong Inhye在上月27日的宣判公判中,判处A某有期徒刑3个月,并当庭收监。这是自2021年关于对拖欠抚养费者进行刑事处罚的相关法律修订并施行以来,首次判处实刑的案例。A某因自2014年4月至近期一直未向前妻B某(44岁)支付两名子女抚养费共计9600万韩元,被不拘留起诉。即便在2022年收到法院的拘留命令后,A某几乎仍未支付抚养费。未能从前夫处获得抚养费的B某,在10年间靠经营路边摊或在工厂打工,独自抚养两名儿子。有消息称,A某主张自己因接受心脏手术等原因,健康状况不佳,经济上十分困难。



2021年7月,随着《子女抚养费履行保障及支援相关法律》施行令修正案的实施,女性家庭部开始公开拖欠抚养费者除面部照片以外的姓名、出生年月日、职业、工作单位等6项个人信息。若不遵守抚养费支付履行命令,将被处以禁止出境、吊销驾驶执照、拘留命令等措施。被命令定期支付抚养费的人如有3次以上未支付,或被一次性支付命令要求支付抚养费却在30日内未支付的,家事法院可以作出拘留决定。即便在收到此类命令后,若在1年内仍无正当理由持续不支付抚养费,则最高可被判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000万韩元以下罚金。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 (www.asiae.co.kr)。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不容错过的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