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怀疑妻子出轨,在妻子提出离婚通知后将其残忍杀害的六旬男子被最终判处有期徒刑15年。


被告人主张其行为并非有预谋的杀人,应当适用过失致人死亡罪,但未获采纳。


首尔瑞草洞大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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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日,据法律界消息,最高法院第二小法庭(主审大法官 Lee Dongwon)在对以杀人、违反《位置情报的保护及利用等有关法律》及毁坏财物罪名被起诉的 Kim某(65岁)一案的上诉审中,维持原审关于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并没收扣押物等的判决,予以最终确定。


合议庭就驳回 Kim某上诉的理由表示:“原审的判断并不存在违反逻辑和经验法则、逾越自由心证主义界限而导致事实误认,或误解杀人罪成立要件相关法律原理的错误。”


合议庭还就不采纳 Kim某“量刑不当”主张的理由表示:“综合案卷所示被告人的年龄、品行、环境、与被害人的关系、犯罪动机、手段及结果、犯罪后的情节等作为量刑条件的诸多情况来看,难以认为原审对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15年的量刑存在明显不当。”


Kim某因被控于2022年7月23日向再婚妻子A某(53岁)追问不伦事实发生争执后,持凶器将其杀害,被移送审判。


除对A某的杀人罪嫌外,Kim某还被指控在杀害A某前几日,未经同意在A某的小轿车上安装位置追踪装置并接收位置信息,以及在杀害A某后毁坏其手机。


在庭审中,Kim某辩称自己主观上并无杀人故意,应当适用过失致人死亡罪。即便认定存在杀人故意,当时情形也属于对攻击自己的A某实施的正当防卫或防卫过当。


但一审合议庭认为,自2022年7月上旬起,Kim某持续发表“如果确认妻子有不忠行为就不会放过她”之类言论,据此足以认定其具有杀人动机;结合案发时情形,也可认定对A某施加了足以导致人死亡的外力。


最终,一审法院对Kim某的三项罪名(杀人、违反位置情报法、毁坏)全部认定有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Kim某提起上诉,但二审法院的判断相同。二审合议庭同时驳回了检察官提出的“原审刑罚过轻,且驳回对Kim某附加位置追踪电子装置佩戴命令的申请属违法”的上诉。


合议庭表示:“仅凭检察官提交的证据,尚不足以认定被告人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仍有相当可能再次犯下杀人犯罪、以致破坏法律安宁,进而需要对其附加位置追踪电子装置佩戴命令,原审的判断是正当的。”



Kim某虽提起上诉,但最高法院亦认为二审法院上述判断并无不当。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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