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公共采购厅4日表示,《关于采购事业的法律》(以下简称《采购事业法》)部分修正案近日在国会全体会议上获得通过,将自今年9月起施行。


修正案今后将作为依据,用于获取国税厅电子税务发票和关税厅进出口信息,以开展查明不公正采购行为及储备物资是否被转售(转卖)所必需的调查。


此前,即便韩国公共采购厅在察觉到违反直接生产规定等不公正采购行为的迹象,或接到相关举报时,只要被调查企业拒绝提交或隐匿资料,该厅就缺乏可以应对的适当手段。


修正案被评价为具有意义之处在于,消除了上述局限,使韩国公共采购厅能够更加积极地应对采购市场中的不公正行为和非法储备物资转售行为。


同时,新设条款,对例外允许储备物资转售作出规定。此前,针对从事储备物资转售的企业,一律采取注销注册等不利处置。


但韩国公共采购厅预计,随着修正案的施行,今后如出现倒闭、破产或停产等不可避免的事由,经获得韩国公共采购厅厅长批准,将有可能允许进行储备物资转售。



韩国公共采购厅厅长 Lim Gigeun 表示:“公共采购市场中的不公正行为最终会演变成对善良且诚信经营企业的不利”,“韩国公共采购厅将与相关部门协同合作,努力营造一个公平与常识得以实现的公共采购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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