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市4日表示,今年将在电动汽车普及项目中,对总计3367辆电动车提供补贴,预算总额为532亿韩元。
电动车普及项目自当日(4日)起实施,直至预算用尽为止,全年持续推进。补贴将根据车型差异化发放。电动乘用车每辆最高可获得990万韩元补贴,电动货车每辆最高可获得1450万韩元补贴。
补贴差异化发放将综合考虑燃油效率、续航里程、能源效率、是否提供车辆安全信息、电池环境友好程度、生产企业售后管理和充电条件等因素来确定。
今年在各车型基本补贴之外,部分中央政府追加补贴进行了调整。根据环境部电动汽车普及业务处理指引,弱势群体及儿童通学车辆、快递货车、小商工人、低收入阶层、电动出租车等电动汽车购买者能够切实获得优惠,是本次调整内容的核心。
例如,儿童通学车辆由原先定额补贴500万韩元,改为在此基础上追加发放相当于国费20%的补贴;小商工人则与去年相同,追加发放相当于国费30%的补贴。
快递车辆在车辆出库日之后连续6个月作为快递车辆维持并运营的情况下,将追加发放相当于国费10%的补贴;若所有者为小商工人,则可叠加享受补贴,合计可获得40%的补贴。
低收入阶层购买电动乘用车时,中央政府追加补贴由原先的10%提高至20%,补贴规模扩大。此外,在同样条件下,如同时满足青年(19岁以上34岁以下)、首次购车等条件时,中央政府追加补贴最高可提高到30%。
电动出租车的中央政府补贴由原先的200万韩元上调50万韩元至250万韩元。
申请补贴的个人或法人等须在申请日之前至少连续90日将住址登记在大田,并在签订电动车购买合同后,通过汽车生产或进口企业提出申请。
大田市计划按照车辆出库及登记顺序确定补贴对象。但若在购车补贴申请后2个月内车辆尚未出库,将被取消资格,因此需结合车辆出库时间提交补贴申请。
此前已领取过电动汽车补贴的情况也适用限制期限。个人方面,乘用及客车为2年、货车为5年限制期限;法人方面,乘用车2年、货车5年内不得再次获得补贴。但法人出租车(乘用)、超小型(乘用)、轻型(货车)、超小型(货车)不适用限制期限。
关于电动车普及项目的其他详细内容,可通过大田市官网及无公害车综合官网上公布的公告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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