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也犯下跟踪、非法入侵住宅等罪行”

一名四十多岁的男子两次向前恋人的社交媒体(SNS)账号发送关注请求,被以跟踪罪判处有期徒刑。


仁川地方法院刑事第14庭(审判长 Ryu Gyeongjin)14日表示,以违反《关于惩治跟踪犯罪等的法律》等罪名被起诉的A某(47岁),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同时被命令完成40小时的跟踪治疗项目。


A某因在去年6月两次向前恋人B某的Instagram账号发送关注请求、实施跟踪等嫌疑被拘捕起诉。他在过去交往期间曾对B某实施殴打和威胁,之后分手,后来又实施跟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4个月。


去年3月自监狱出狱后,A某在寻找与B某联系的方法时,被查明向其发送了Instagram关注请求。B某拒绝了A某的关注请求并向警方报案,法院随后作出包括禁止接近在内的临时处分决定。


向前任发送关注请求的40多岁男子被判实刑…此前已有跟踪实刑前科 View original image

检方当时也认为,A某的行为属于给B某带来不安感或恐惧感的跟踪行为,将其移送审判。检方还认为,A某为获知B某住址而提起虚假民事诉讼,之后发送带有威胁性的短信,因此适用了《特定犯罪加重处罚法》上的报复性恐吓罪名。但法院在认定A某构成跟踪罪的同时,判定其报复性恐吓罪名不成立。


合议庭表示:“被告人在向被害人发送关注请求前不久才新建了自己的账号”,“其提出关注请求的理由也并不一致(在侦查机关和法庭上的说法发生变化)。”合议庭接着称:“被告人过去也曾以被害人为对象实施过跟踪和非法侵入住宅等犯罪。”



不过,合议庭补充说:“虽然认定被告人确实以被害人为对象提起了民事诉讼并发送了短信,但仅凭发送短信就断定其实施了危害行为,较为困难。”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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