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VIEW]放弃无人驾驶、选择与AI共存的Apple Car
要实现完全自动驾驶
需先解决技术与法律难题
是为两步前进的一步后退?
原本打算推出比特斯拉更为进化的无人驾驶汽车“Apple Car”,以颠覆自动驾驶汽车市场格局的苹果公司,眼下先选择了后退一步。根据彭博社报道,苹果曾以在2026年推出无需驾驶员、可实现完全自动驾驶的Apple Car为目标,但现已将目标调整为推出一种由人类驾驶员与自动驾驶人工智能(AI)共存形态、更加现实可行的自动驾驶车辆。上市时间也推迟了2年,改为2028年。苹果计划暂时搁置驾驶员完全不介入的全自动驾驶车辆商业化,先推出一种由人类在驾驶席上操控方向,而制动、加速等由AI辅助的、比当前手动驾驶略为进化的自动驾驶车辆。
苹果近期的战略调整,反映出自动驾驶汽车市场的复杂性及其面临的挑战。要实现完全自动驾驶车辆的商业化,必须设计包括处理器在内的专用控制系统,并基于大量道路行驶经验和数据,构建能够在真实环境中做出恰当判断的综合性AI决策系统,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安全运行。
完全自动驾驶车辆不仅存在技术难题,也伴随着法律问题。美国和韩国目前都尚未全面允许完全自动驾驶车辆上路行驶。美国部分地区允许商业化完全自动驾驶车辆进行试点运营,但大多只限于指定路线和设定环境之内。
苹果将如何克服这些技术和制度上的难题?首先,为保证自动驾驶车辆安全、准确地行驶,相关技术开发与稳定化是必不可少的。具体而言,需要通过大量试运行收集能够反映现实情况的数据,并通过持续的系统更新改善车辆的反应时间,同时提升其在各种情景下进行准确决策的能力。对于危机情境或事故发生时的应对,也需要通过模拟,让AI系统能够做出安全判断,从而不断加以改进。
随着技术逐步成熟,制度层面的发展也必须同步跟进。作为制造商的苹果公司,应与政府及监管机构密切合作,就行驶规则进行协商,建立适用于自动驾驶运行的、务实且切合实际的安全标准。尤其需要与相关机构就事故发生时的责任归属展开协商和讨论。现行《汽车损害赔偿保障法》规定,发生自动驾驶汽车事故时,可优先向驾驶员进行损害追偿。对于驾驶员与自动驾驶AI共存形态的自动驾驶车辆而言,以行驶者优先责任为核心的现行法律,可以无障碍适用。
但若是完全自动驾驶车辆,则多数规定恐怕难以避免需要大幅修改。为明确保险公司、驾驶员和制造商之间的责任划分,有必要新设判断机构并引入专家参与,而在这一过程中,苹果等制造商的积极意见与参与至关重要。人们关注,通过持续的技术开发和制度改进,苹果能否在“后退一步”之后,实现“前进两步”。
Kyung Nakyung 新加坡国立大学计算机科学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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