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区生活安全保险自2月起施行” View original image

首尔江西区(区厅长 Jin Gyohoon)为保护居民免受日常生活中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侵害,将自2月起实施“江西区生活安全保险”。


保障项目共4种,分别为:▲伤残后遗症(不含交通伤害)▲伤害事故诊断慰问金(不含交通伤害事故)▲烧伤手术费用 ▲公共交通伤害受伤治疗费用(不含出租车、包车大巴)。


伤残后遗症是指在伤害事故发生后,虽已接受适当治疗,但身体仍遗留3%至100%的永久性损伤,最高保障金额为500万韩元。


伤害事故诊断慰问金方面,如因伤害事故直接导致被诊断为4周以上的,发放10万韩元;烧伤手术费用方面,如因烧伤在医院等机构接受手术治疗的,发放50万韩元。


公共交通伤害受伤治疗费用是指在使用公共交通工具过程中遭遇交通事故时,给予治疗费用支持,最高保障金额为100万韩元。


包括登记外国人在内,只要是户籍登记在江西区的居民,无需任何额外手续,即可自动加入保险。即使居民在其他地区受伤,也可享受该保险待遇。


保障期间为今年2月1日至明年1月31日,保险金须在事故发生后3年内申请。可与个人实报实销型医疗保险重复领取。保险金申请须通过江西区生活安全保险呼叫中心办理。



区厅长 Jin Gyohoon 表示:“将积极开展宣传,确保居民不会因不了解生活安全保险而错失受益机会”,并称“今后也将通过构建多样化的社会安全网,打造一个任何居民都能安心生活的安全放心城市——江西区”。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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