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因在首尔龙山区总统办公室前挥舞凶器致两名警察受伤而被起诉的七旬男子被判处有期徒刑。


涉嫌在龙山总统办公室前刺伤两名执勤警察的七旬男子 Park 某去年11月出席在麻浦区首尔西部地方法院举行的拘捕令实质审查。 [图片来源=联合新闻提供]

涉嫌在龙山总统办公室前刺伤两名执勤警察的七旬男子 Park 某去年11月出席在麻浦区首尔西部地方法院举行的拘捕令实质审查。 [图片来源=联合新闻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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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尔西部地方法院刑事合议第11庭(审判长裴成中)于26日以杀人未遂、妨害特殊公务致伤等罪名,对被拘留起诉的78岁被告人 Park 某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宣告3年保护观察。


合议庭表示:“被告人实施了极其严重的犯罪行为,一旦出差错,可能导致警察死亡这一极为严重的后果”,“本案犯罪妨碍了正当的公权力行使和警方公务,威胁公共安全,属于严重犯罪,其犯罪性质极其恶劣,不可避免地必须宣告与其责任相当的实刑。”


不过,合议庭说明量刑理由称:“考虑到被告人患有精神疾病,对其以心神耗弱予以减轻处罚。”


Park 某被控于去年10月31日下午1时20分许,在总统办公室前刺伤正在执勤的两名警察的腹部和手臂。当时他在接警约5分钟后的下午1时25分即被当场逮捕。


Park 某还被指控于去年9月8日,在首尔龙山区首尔地方报勋厅附近,用木制拐杖殴打正在执勤的警察。


此前检方曾求处 Park 某有期徒刑7年。Park 某在当天宣判后立即请求发言机会,称因未能领取基础养老金而感到冤枉。



Park 某一方的辩护律师此前主张:“他似乎是去银行领取基础养老金时遭到拒绝。作为抗议,多次前往龙山,由此积累了郁愤,最终偶发性地酿成了本案。”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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