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J大韩通运因不服中央劳动委员会认定其拒绝与快递员进行集体协商属于“非法劳动行为”的裁决提起上诉,但在二审中仍然败诉。
首尔高等法院行政第6-3庭(审判长法官 Hong Seonguk、Hwang Uidong、Wi Gwangha)于24日就CJ大韩通运针对中央劳动委员会提起的要求撤销“非法劳动行为救济复审裁决”的行政诉讼,驳回了全部上诉,维持了此前判决CJ大韩通运败诉的一审判决。
由属特殊雇佣性质的快递员组成的全国快递劳动组合(快递工会)于2020年3月提出集体协商要求,但CJ大韩通运予以拒绝。针对快递工会提出的救济申请,地方劳动委员会最初作出有利于CJ大韩通运的裁决,但中央劳动委员会在复审中推翻了这一结论,认定其构成非法劳动行为。
对此,CJ大韩通运于2021年7月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认定拒绝集体协商属于非法劳动行为的复审裁决”,但首尔行政法院认为该复审裁决正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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