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运营罕见病专门机构强化医疗诊疗基础设施

韩国疾病管理厅23日表示,将新指定17家按区域划分的罕见疾病专门机构。通过运营专门机构,旨在强化诊疗支持体系,并推进国家登记项目。

资料来源:疾病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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罕见疾病专门机构是依据《罕见疾病管理法》第14条规定,负责患者诊疗、罕见疾病管理相关研究、罕见疾病登记与统计项目等工作的医疗机构。


疾病管理厅通过公开招募受理各区域医疗机构的申请,根据人力与设备等是否符合指定标准,将17家机构指定为第一期(2024年—2026年)区域别罕见疾病专门机构。


迄今为止,疾病管理厅通过罕见疾病枢纽中心项目构建了诊疗基础设施。自今年起将通过推进区域别罕见疾病专门机构,强化诊疗可及性,并支持其在各区域内发挥责任医疗功能。


此外,还将以专门机构为基础,新推进“罕见疾病患者国家登记项目”,系统收集、分析国内罕见疾病发病及就诊利用统计,并将其用于政策制定、研究及统计编制等。



Ji Youngmi 疾病管理厅厅长表示,通过区域别罕见疾病专门机构,有望强化罕见疾病管理能力和专业性,并通过推进罕见疾病患者登记项目,使国家统计进一步高度化。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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