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学生写“不要阻止老师想法”反省书
被判罚款700万韩元并接受虐童治疗项目
一名因无故对低年级小学生大声吼叫等,长期实施情绪虐待而被起诉的40多岁教师,在二审中被判处罚金。
19日,春川地方法院第2刑事部(审判长法官 Lee Youngjin)驳回了以违反《关于惩治儿童虐待犯罪等的特别法》(对儿童福利设施从业人员等的儿童虐待加重处罚)嫌疑被起诉的A某(44岁)提出的上诉,维持原审判决,判处罚金700万韩元,并责令完成40小时儿童虐待治疗项目。
2022年,A某担任小学三年级班主任,被控在当年3月至6月期间,对儿童实施损害其心理健康的情绪虐待而被诉至法庭。
同年4月,A某让5名受害儿童站在讲台附近,却未明确说明其做错了什么,就发表“不要让老师头疼”“以后长大了会变成奇怪的人”等言论。
即便到了上课时间,其他孩子已经进入教室,仍让受害儿童站在教室后面,又把他们叫到走廊上,反复约1小时说“不要让老师头疼”。
此外,他还被指控在其他儿童面前,对受害儿童说“不要像看过色情视频的孩子那样行为举止”“看起来像精神病人”等,前后共9次实施情绪虐待行为。
除此之外,他还对向其问候“老师您好”的学生厉声说“不要让老师头疼”,又对在上课中为提问而走向讲台的学生大喊“不要出来”,并让其写下“不要让老师头疼、老师说话时不要顶嘴、不要妨碍老师思考”等内容的反省书。
在学生咨询过程中,他还对受害儿童发火说“你怎么能每天每天把学校发生的事情都跟妈妈一五一十地说”,据悉导致受害儿童当场哭泣。
A某在审理过程中主张称,“是出于教育目的或生活安全指导而与儿童进行咨询”,“只是用语言进行训诫,没有采用强制手段,尽管儿童可能会感到不快,但并不存在实施情绪虐待行为的事实”。
然而一审合议庭表示,“可以认定被告对受害儿童实施了与起诉事实相同的行为”,“该行为有可能或存在导致儿童心理健康及发育受损结果发生的风险,属情绪虐待行为”,作出上述判决。
合议庭接着指出,“被告忘记了自己处于应当保护和教导受害儿童的地位,仍然一味指责受害儿童的行为,将自己的行为一贯视为正当的管教”,但同时补充称,“考虑到其为初犯、部分行为可视为出于管教目的、虐待程度并不严重等因素,酌情决定了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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