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南昌原地方法院。 [照片=记者 李世玲]

庆南昌原地方法院。 [照片=记者 李世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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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方对一名涉嫌将两只猫从窗外抛下致死的30多岁男子求处有期徒刑1年。


19日,在庆南昌原地方法院刑事第6单独合议庭审理中进行的公判上,检方向合议庭提出了上述量刑请求。


被告人A某一方的辩护律师表示:“案发时间为凌晨4时,目击者最初陈述中称听到了女性的声音,但被告人的声音与女性完全不同”,“没有任何证人证明被告人亲自把猫扔下去,且被害人陈述前后反复,从这些情况来看,很难认为在排除合理怀疑的情况下,可以认定被告人把自己饲养的动物扔下楼”,主张被告无罪。


此前,A某被指控于去年6月24日凌晨4时40分左右,在金海市内外洞一处公寓式办公楼12层,将自己饲养的两只猫以约2分钟间隔先后从窗外扔下致死。


当时,两只猫坠落在42米下方一层便利店门前,不久后死亡,目击此事的市民向警方报警。


合议庭计划于2月7日就该案作出宣判。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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