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6年新设公益举报奖金制度以来,首次向违反《麻醉药品管理法》的公益举报人发放了奖金。
权益委员会委员长职务代理人 Jeong Seungyun 10日在政府首尔办公大楼的吹风会上表示:“去年通过腐败·公益举报,为公共机构带来显著财产利益或有助于增进公益的举报人,将获发总计4亿400万韩元的奖金。”权益委每年从各公共机构接受奖金发放对象的推荐,经过补偿审议委员会的审议·表决以及全体委员会的决定,选定奖金发放对象。
尤其是,尽管《麻醉药品管理法》自2011年《公益举报人保护法》制定并施行之时起就已被纳入公益侵害对象法律,但此前一直没有相关奖金发放案例。经警方厅等机构去年推荐,决定就3件案件发放共计约1亿韩元的奖金。举报人不仅举报了熟人涉嫌持有毒品,还举报了走私、非法流通企图等具有毒品扩散风险的行为,警方则查获了10公斤以上的毒品。
在公共领域腐败举报方面,举报以虚假文件承揽公共合同的企业的A某获得2000万韩元奖金,举报向拟入职的民营企业泄露内部机密的公职人员的B某获得1000万韩元奖金。向外泄露内部机密的该公职人员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因此受到不良离职人员等就业限制的适用。C某则向其所属机构举报了挪用地方自治团体基金约100亿韩元的公务员,该被举报人不仅被处分免职,还被法院判处10年有期徒刑。
Jeong职务代理人表示:“权益委通过修改《公益举报人保护法》施行令,将奖金上限提高至5亿韩元等方式,努力提升对举报人的支持水平”,“今后也将积极运营奖金制度,以回馈勇于举报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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