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涉嫌违反《公职选举法》被起诉的庆南昌原特别市市长 Hong Nampyo 被求处当选无效刑之际,8日举行了一审最后一次公判。


当天上午,昌原地方法院刑事第4部(审判长法官 Jang Yujin)计划在延续上一期公判的基础上,听取其余的最后辩论以及各被告人的最后陈述。


宣判预计将在包括审判长在内的合议庭成员人事调动前的即将到来的2月6日作出。


当天上午10时开始的公判以A某一方辩护人的剩余最后陈述拉开序幕。


右侧的Gyeongnam Changwon特别市市长 Hong Nampyo 正前往昌原地方法院法庭大楼。 [照片=记者 Lee Seryeong 提供]

右侧的Gyeongnam Changwon特别市市长 Hong Nampyo 正前往昌原地方法院法庭大楼。 [照片=记者 Lee Seryeong 提供]

View original image

此前,Hong市长因被指在去年6月全国同时地方选举时承诺给予公职,收买打算参加国民力量党党内预选的候选人而被移送审判。


当时担任选举对策委员会委员长的A某,被控与Hong市长共谋,向打算以预备候选人身份参选的B某提出加入竞选营队,并许以公职。


对二人提出控告的B某,则被指控在从A某处听到加入Hong市长竞选营队的提议后,接受了公职承诺。


检方请求法院分别判处Hong市长和A某有期徒刑8个月,判处B某有期徒刑4个月。


对民选公职人员而言,如因违反《公职选举法》被判处100万韩元以上罚金或有期徒刑并判决确定,其当选将被视为无效。


Hong市长一方的辩护人则全面否认曾提出公职建议及共谋事实,称“当时B某并非一个想要成为候选人的人”,“从未向任何人提出或约定职位”。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 (www.asiae.co.kr)。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不容错过的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