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起,信用合作社中央会社员出资款的股息所得免税上限已从原先的1000万韩元提高到2000万韩元。


去年12月21日举行的国会全体会议上,通过了为支持低收入阶层财产形成的《税收特例限制法》。随着该法案的通过,自1992年从500万韩元上调至1000万韩元后一直未变的信用合作社出资款股息所得免税上限,时隔32年再次上调。

信用合作社出资金免税上限提高至2000万韩元 View original image

自本月1日起,社员出资款中最高2000万韩元部分的股息不再征收所得税。若假设以2000万韩元在免税范围内出资,年股息率为4%,则产生的股息所得80万韩元可享受所得税全额减免。尤其是,被免税的这部分股息所得不计入现行金融所得综合课税基准金额2000万韩元之内。



信用合作社有关负责人表示:“随着此次《税收特例限制法》修订,通过社员扩大出资实现资本扩充,我们预计财务结构将得到改善”,“进而将以更加稳健的财务结构为基础,规划面向地方社会的多种回馈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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