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中国产小米和豆粉卖出4亿韩元货物 被判处6个月监禁缓刑1年
一名50多岁男子被判处有期徒刑,原因是他用中国大米制作年糕后冒充国产销售,销售额达4亿韩元。
3日,仁川地方法院刑事第5单独合议庭法官 Hong Junseo 表示,以违反《农水产品原产地标示等相关法律》嫌疑被起诉的A某(58岁),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A某因自2021年3月至去年8月期间,将用中国大米制作的年糕的原产地虚假标示为国产并销售,被提起公诉。经调查,他以4300万韩元购买了4万9000公斤中国大米,用其制作年糕后,以4亿9000万韩元对外销售。
Hong法官就量刑理由表示:“从现场证据照片和中国大米购买明细等来看,可以认定其有罪”,同时“也考虑到其此前无超过罚金刑的前科等因素”。
此前在去年3月,济州一家企业因用中国产小米和豆粉制作“Omeki”年糕等产品,并将原产地虚假标示为国产对外销售而被查处。该企业购买了40公斤中国产白大豆(豆粉)和40公斤中国产小米,用其制作“Omeki”年糕等产品,并将原产地虚假标示为济州产,在市面上销售。
国立农产品品质管理院(农管院)表示,将对虚假标示原产地的企业提起刑事控告,对未标示原产地的企业处以不超过1000万韩元的罚款。农管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也将持续开展原产地标示执法检查,全力确保农产品正确标示原产地,维护良好的流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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