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向判决书全面公开]
2019~2022年民事·刑事·行政法院判决案件中“电子公开判决书”占45%
在美国等国家,“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但我国却以担心侵害基本权利为名,迟疑于扩大判决书公开。
逐步扩大……但仍然不足
自2023年起,我国法院通过法院互联网官网,也公开2023年1月1日之后宣判的民事(包括行政、专利)案件的未确定判决书。然而,刑事未确定判决书以及民事·行政·专利案件中的小额案件判决书、因未提交上诉理由书而驳回的案件、裁定不予审理而驳回的案件、禁止公开辩论的案件、以及为保护秘密而作出阅览限制决定的案件的判决书,仍被排除在检索和阅览对象之外。
在此之前,自2013年1月1日以后确定的刑事案件判决书(包括证据目录等),以及自2015年1月1日以后确定的民事·行政·专利案件判决书,已经可以进行检索和阅览。问题在于,公开对象仅限于2013年、2015年之后确定的判决,此前宣判的判决书在官网上无法阅览。再加上每一份判决书需支付1000韩元的费用,实际上一旦需要查找多份判决书,就会产生不小的经济负担。
根据法院行政处统计资料和历年《司法年鉴》,2019—2022年4年间,民事、刑事、行政案件的全部本案判决数量(包括未确定判决)统计为:△2019年93万0938件 △2020年92万5999件 △2021年89万1361件 △2022年83万4799件。不过,截至2022年,不仅刑事案件,民事、行政案件也仅登记确定判决,因此上传至互联网阅览服务的判决数量为:△2019年41万4270件 △2020年42万5537件 △2021年41万0718件 △2022年41万8288件,每年约占整体的45%。
然而,关于服务不便的抱怨却从未间断。
瑞草洞一名青年律师表示:“能够提供判决书本身是好事,但每次结算时都要关掉窗口或者重新启动,有时还会卡顿,让人怀疑是不是故意做得这么不方便。”
一家中型律师事务所的一名律师指出:“最近的判决书,即便检索出来,也因为所谓正在进行去实名处理等原因,无法立即阅览;即使能阅览,若去实名化过度严重,根本搞不清谁是谁,难以加以利用。”
除互联网阅览外的检索途径
大法院自2003年起,通过综合法律信息系统公开1996年以后部分大法院判例的全文。对于下级法院判决,还可以通过提出信息公开申请、申请提供判决书副本等方式获取。但要即时拿到判决书,仍存在诸多困难。尤其是通过判决书副本提供申请所获得的判决书提供率,始终徘徊在50%多的水平,未能突破。
通过位于京畿道一山的法院图书馆“判决信息特别阅览”服务,也向普通民众公开判决书。前往法院图书馆,可以查看尚未进行去实名处理的判决书,但全国仅此一处,而且必须得到法院图书馆馆长的批准。在现场只能阅览,一旦拍照等,立刻会被工作人员制止。自法院图书馆由瑞草洞迁至一山后,外界对其可达性下降的批评颇多。
AI时代来临……有必要全面公开判决书
随着所谓“人工智能时代”的到来,要求扩大判决书公开的声音也愈发高涨。全球范围内,法律科技革命已经启动,而作为其原材料的判决文书公开,如今已非选择题,而是必答题。
被视为法院内部信息技术专家的首尔高等法院部长法官 Kang Mingu 在其“松柏日记”中表示:“迫切需要通过全面公开由法院垄断的原始判决,来‘唤醒沉睡的白雪公主’”,并称“在人工智能时代,作为原料数据,全面公开判决书也是必不可少的关键要素”。
一家大型律师事务所的一名律师也分析称:“在人工智能时代,透明、开放的法律信息愈发重要,通过扩大法院判决书公开,可以为市民提供更多法律透明度,并强化民主主义原则。”他接着表示:“目前韩国法院部分案件的判决书并未公开,市民的可获得性不足,而在海外发达国家,法院判决书正被大规模公开,这有助于促进法律透明度和开放社会。”
《法律新闻》特别采访组 = Park Suyeon·Han Suhyeon·Lee Yonggyeong 记者
※本文内容基于《法律时报》提供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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