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去年4月发生在仁川某淀粉制造工厂的工人被掩埋事故,发包方与分包企业代表理事因涉嫌违反《重大灾害处罚法》被移送审判。
仁川地方检察厅刑事第6部(部长检察官 Eom Jaesang)29日表示,已以涉嫌违反《有关重大灾害处罚等的法律》为由,对淀粉制造企业代表理事A某(63岁)和分包企业——工厂管理公司代表理事B某(41岁)及两家法人提起不拘留公诉。检方还以业务过失致死和违反《产业安全保健法》嫌疑,将淀粉制造企业工厂长和分包企业现场所长在不拘留状态下移送审判。
A某等人被控在去年4月,位于仁川富平区十井洞的淀粉制造企业工厂进行玉米储存作业时,未采取适当安全措施,导致分包企业工人C某(当时57岁)死亡。
当时,C某在疏通因杂质堵塞的玉米投入口时,突然被贯通的孔洞吸入,进而被埋在玉米堆中。调查结果显示,发包方与分包企业在未充分采取安全措施的情况下,指示C某进行该项作业。
检方相关人士表示:“今后也将对重大灾害案件进行彻底调查并严正处理”,“为预防重大灾害、保障劳动者安全,将尽最大努力。”
另一方面,仁川地方检察厅此前已对去年3月发生在仁川某建筑工地的工人死亡事故进行调查,并以涉嫌违反《重大灾害处罚法》起诉了建筑公司代表理事D某。D某于去年6月在一审中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3年,目前二审正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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