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ESG研究所,有1项条款不完善
经查,国内3家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评价机构为确保公正开展业务而制定的指引(示范规程)整体上落实较好。
金融委员会27日在《ESG评价机构指引履行情況》资料中表示,Sustinvest、韩国ESG基准院、韩国ESG研究所等3家公司,大部分条款均遵守了相关指引。
该指引是在金融委员会与韩国交易所等机构的支持下,由国内主要3家ESG评价机构自行制定的自律规范。内容由内部控制体系构建、评价体系公开、利益冲突管理、与被评价企业关系等共6章21条构成。
在评价机构整体较好履行指引的情况下,ESG研究所有1个条款(给予被评价企业申辩机会)未能遵守。
金融委员会表示:“相关机构今后将补充完善相关程序”,“将推动各评价机构提升指引的履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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