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涉嫌强奸和强制猥亵女信徒等被起诉的基督教福音宣教会(JMS)总裁 Jung Myungseok(78岁)被判处重刑。
大田地方法院刑事第12部(审判长 Na Sanghun)于22日以准强奸、准类强奸、强制猥亵、准强制猥亵等罪名,判处被告 Jung 某有期徒刑23年。同时,法院还下令对其佩戴15年的位置追踪电子装置(电子脚镣),并在10年内限制其在儿童、青少年相关机构及残疾人福利设施就业。
这一刑期超出了大法院量刑委员会制定的量刑基准(有期徒刑4年至19年3个月)。此前在结案公判中,检方曾求处 Jeong 某有期徒刑30年。
合议庭说明判处重刑的理由称:“被告以在宗教上处于弱势、对犯罪极为脆弱的大量信徒为对象,反复实施性暴力犯罪,并有计划地利用了对其一味顺从的女性信徒处于身心障碍状态的情况。”
合议庭接着指出:“从侦查机关到法院阶段,被告一直否认犯罪事实,给受害人造成严重的二次伤害,多名参考人还在侦查机关作出虚假陈述等,组织性地妨碍了侦查。”
合议庭还补充说:“即便存在录音文件,被告仍抱着‘想用手掌遮天’的心态否认嫌疑,对受害者进行人身攻击,甚至以涉嫌诬告为由对其提起控告;并滥用回避申请权拖延审判,损害了国民对审判公正性的信任。”
此前,Jung 某因被指控于2001年8月至2006年4月期间,在马来西亚度假村、香港公寓、中国安山住所等地,对4名20多岁的女信徒实施猥亵或强奸(强奸致伤等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服刑,后于2018年2月出狱。
他在出狱后一个多月,即自2018年3月至2021年9月期间,涉嫌在忠清南道锦山郡珍山面月明洞修炼院等地,先后23次猥亵或强奸一名持香港国籍的女信徒 Maple(29岁),并性骚扰一名持澳大利亚国籍的女信徒 Amy(30岁)及一名韩国籍女信徒,因此被拘捕并起诉。
此外,他还声称外籍女信徒以性犯罪嫌疑对其进行虚假控告,向警方反向提起控告,因此另被指控涉嫌诬告。
截至目前,因指控 Jung 某实施强奸或性骚扰而向侦查机关提起控告的女性多达21人,其中包括未成年人。
参与 Jung 某犯罪行为的 JMS“二号人物” Kim Jiseon(44岁,女)以及民愿局局长 Kim 某(51岁,女)等4名JMS女性干部,近日在一审中分别被判处1年6个月至7年不等的实刑。
当天,警方为应对大量信徒聚集的情况,在法院各处部署了2个机动中队共130余名警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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