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风险部发布区域商圈共生与活性化综合规划
引入区域商圈策划人与区域商圈发展基金制度

以民间和地方为主导打造可持续商圈 View original image

政府为激活地方商圈,将把支持措施转为由民间主导。通过引入“地方商圈策划者”和“地方商圈发展基金”制度,最大限度利用民间专家与资金资源。


中小风险企业部18日在第4次地方时代委员会会议上发布了《地方商圈共生与活性化综合规划(2023~2025年)》。本次综合规划是依据《有关地方商圈共生与活性化的法律》第6条,首次提出地方商圈政策方向和支持战略的案例。各广域市和道将据此制定反映地区特性的发展基本规划。


中小风险企业部通过综合规划提出:▲将政策对象从以传统市场为中心扩大到地区内所有商圈 ▲将权限从中央政府移交给地方自治团体 ▲将支持战略从政府主导转为商圈主体和民间主导 ▲把与地方社会共存、相互发展的商圈作为新的政策范式。围绕这一点,中小风险企业部确立了“以民间主导打造可持续创新商圈,重建地方商圈”的愿景。为此提出的目标包括:打造能够彰显地区特性与魅力的各地区核心商圈,发掘与培育用于制定战略的预备地方商圈等。


中小风险企业部提出了激活地方商圈的四大战略:▲打造能够体验地方价值的魅力型商圈 ▲构建可持续的商圈生态系统 ▲建设与地区共存、共同发展的商圈 ▲营造共生型商圈。同时,将通过重组地方商圈活性化项目的推进体系以及完善相关法律制度等,夯实基础予以支撑。


首先,为构建民间专业性、能力和创新资金流入商圈的体制,将引入“地方商圈策划者”和“地方商圈发展基金”制度。地方商圈策划者是发掘地方商圈并负责策划、制定、执行商圈发展战略的民间专业法人。地方商圈发展基金则是为商圈发展,由地方、商户、房东等商圈主体共同出资设立的基金。为这些制度提供法律依据的《地方商圈法》修正案已于去年10月提交,目前正在国会审议中。制度一旦导入,预计通过民间主导发掘和激活地方商圈,将强化地方商圈自立能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与自明年起将商圈活性化项目从中小商工人市场振兴基金划转至地区均衡发展特别会计相关,各地区将打造符合自身特色的商圈,中央政府则集中支持商圈发掘与基础扩展、制度基础构建、地方自治团体支撑基础设施建设等。地方自治团体可根据地区和商圈的特性与条件,自主选择和管理项目;为构建和激活商圈,在品牌开发、据点空间营造、培育地方创业者等方面,5年内最多将投入100亿韩元。政府计划通过对各商圈的类型分析制定差异化战略,并推进分阶段商圈建设,衔接至“街区商圈发展所战略制定支持”等项目。



中小风险企业部小商工人政策室长Won Youngjun表示:“我们将以此次首次提出地方商圈政策范式的综合规划为基础,通过与地方自治团体及相关部门协作,毫不松懈地推进各项细化课题”,并称“将通过民间和地方主导打造具有特色的商圈,应对地区消亡危机,使其成为实现地区均衡发展的支点”。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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