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园区开发项目监管优化
有望推动低碳转型

韩国产业园区公团(理事长 Lee Sanghun)11日表示,将通过内部规制改善,全面允许其管理中的租赁产业园区内开展新能源发电项目。


此前,在租赁产业园区内,仅允许利用工厂屋顶开展自发自用型光伏发电项目。屋顶租赁型光伏发电项目则因韩国产业园区公团内部规程(财产管理规程)的限制,无法安装。以国内最大航空宇宙产业集聚地“泗川租赁专用产业园区”为例,受近期工业用电价大幅上涨影响,经营困难加剧,入驻企业拟将屋顶租赁给光伏发电企业作为自救方案,但却被相关规制拦在门外。

四川租赁专用工业园区内的 S&K航空全景。照片右侧是位于一般工业园区内的工厂,已安装太阳能发电设备;左侧则因租赁园区监管限制,设备引进进度被推迟。

四川租赁专用工业园区内的 S&K航空全景。照片右侧是位于一般工业园区内的工厂,已安装太阳能发电设备;左侧则因租赁园区监管限制,设备引进进度被推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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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产业园区公团通过“上门困难咨询中心”挖掘入驻企业诉求,并经法律审查后,推进了相关规程的修订。根据相关法律,利用新能源从事发电业务的情况下,可在一定条件下允许在建筑物、工厂用地内安装相关设备,但根据内部财产管理规程,该行为被视为转租,只有在理事长有条件批准的情况下才可行。


产业园区公团通过修订内部财产管理规程,简化手续,从而减轻了入驻企业的负担。通过此次措施,引进发电站的入驻企业A公司预计每年可节省约3500万韩元电费。由于屋顶租赁型光伏发电设备的维护保养由发电业务方全权负责,入驻企业每年还可节省约6700万韩元的管理费用,其效率有望进一步提升。



韩国产业园区公团理事长 Lee Sanghun 表示:“今后包括光伏在内的新能源发电项目将在产业园区内得到更加积极的发展,为使产业园区能够在实现碳中和方面发挥带头作用,我们将与相关机构协作,持续改进成为绊脚石的各类规制。”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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