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方认为对共同民主党代表李在明的亲信、前民主研究院副院长Kim Yong的一审判决量刑偏轻,已提起上诉。一审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
因涉嫌从大庄洞民间开发商处收受非法选举资金和贿赂等被移送审判的前民主研究院副院长 Kim Yong 上个月30日出席在首尔瑞草区首尔中央地方法院举行的一审宣判公判。照片由记者 Kang Jinhyeong 提供
View original image首尔中央地方检察厅7日表示:“我们已对被告Kim Yong涉及‘李在明总统选举党内预选竞选资金非法收受’的违反《政治资金法》等案件中所有被告提起上诉。”Kim某也已于本月4日向合议庭提交上诉状。由此,检方与Kim一方将在二审中继续展开激烈攻防。
检方就上诉理由解释称:“尽管一审认为本案是‘嘲弄地方自治民主主义、严重损害居民利益和地方行政公共性’的案件,但与犯罪的重大性相比,宣告的刑罚过于轻微。”
检方还表示:“对部分金品收受作出无罪判断,有悖于客观证据关系及大法院判例”,“将在二审中予以纠正”。
检方强调:“我们将全力维护二审公诉,以便严厉惩处那些滥用地方自治权力作为谋取私利手段,致使本应回馈给当地居民和公共领域的相当部分开发利益被民间业者独占的腐败势力。”
此前,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合议第23部(审判长法官Jo Byeonggu)于上月30日,以违反《政治资金法》及违反《特定犯罪加重处罚法》的受贿罪名,判处被告Kim有期徒刑5年,并处以7000万韩元罚金,追缴6亿7000万韩元。
Kim被控与前城南城市开发公社企划本部长Yoo Donggyu、律师Jeong Minyong共谋,于2021年4月至8月总统选举民主党党内预选前后,4次从民间业者Nam Wook处以大选资金名义共收受8亿4700万韩元;还被控在2013年2月至2014年4月担任城南市议会城市建设委员会常任委员期间,以为公社设立及大庄洞开发项目提供便利为对价,4次从Yoo处收受共计1亿9000万韩元贿赂。
合议庭在Kim的指控中,除去发生“中途被截留事故”的金额后,认定其中6亿韩元属于政治资金,并认定与其职务存在关联的7000万韩元受贿事实成立,判决有罪。
同时,法院对向Kim传递非法政治资金的Nam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对Yoo和Jeong则以“不能视为政治资金非法‘收受’的共犯”为由宣告无罪。
检方有关人士表示:“我们认为Yoo Donggyu和Jeong Minyong应与Kim Yong一样,被视为‘收受’一方的共犯”,“这一部分将在二审中充分争辩。”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 (www.asiae.co.kr)。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