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土委员会连讨论都没进行
有必要将立法空白降到最低
为将因标准运价制引入延迟造成的立法空白降到最低,政府决定先行制定集装箱、水泥等品目的标准运价指引。
据国土交通部5日消息,去年货物联盟集体拒运之后,政府为推动标准运价制的引入及挂靠制改革,一直在说服国会及相关利益方,但在当天召开的国会国土交通委员会(交通小委)会议上,相关法案甚至未能进入讨论程序。
尤其是自去年12月安全运价制到期失效后,政府本拟为提高市场自主性并保障车主收入而引入标准运价制,但由于法案未获通过,目前处于没有运价基准的状态。
鉴于此,政府将在持续推进标准运价制立法的同时,为便于市场参考,先行制定集装箱、水泥等品目的标准运价指引,以把立法空白期影响降到最低。
安全运价制是为防止超时工作和超速行驶,向货运车主保障最低运输费,并向支付低于该标准运价的货主(货物运输委托企业)处以500万韩元罚款的制度。相反,新引入的标准运价制虽然同样强制运输公司向货运车主(司机)支付的运价,但将货主向运输公司支付的运价改为由市场自主决定。货主不再对货物运输事故承担法律责任。
政府还计划为保护车主免受挂靠制弊端侵害,对相关下位法令(《货物汽车运输业法》施行令及施行规则)进行整顿。
同时,为促使只关注寻租行为(收取挂靠费)的运输公司也努力开展运输业务,政府决定强化对违反最低运输义务或未申报运输实绩的运输公司的制裁。
另一方面,为保障货运车主的车辆所有权,政府还将整顿相关制度,要求将挂靠车辆登记在货运车主名下。这是在法律修订被推迟的情况下,先行采取的事后措施,旨在最大限度减少运输公司的不当“霸凌”行为,将所谓索要“盖章费”等不当行为在下位法令中予以明文化,并在违规时新设制裁条款。
此外,对于在第一轮挂靠申报之后、第二轮挂靠申报期间接收的运输公司不当行为,将与国税厅、警察厅及地方政府等相关机构协作开展调查并予以处理。除此之外,还计划对非法增车等主要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集中现场检查。
国土交通部长官Won Heeryong表示:“此次措施是在法律修订被延宕的情况下,为尽快改善货运车主权益而推出的政府对策”,“国土交通部期待国会能够尽快重新审议相关法案,今后也将在法案讨论过程中积极予以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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