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公布《通胀削减法案》“受关注企业”名单…政府称“已消除不确定性,将细致分析影响”
韩国政府今天召开对策会议
6月27日,在京畿高阳 KINTEX 举行的“2023 世界电池与充电基础设施博览会-2023 世界太阳能博览会”上,展出了汽车用锂离子电池。照片=记者 Kang Jinhyung 提供
View original image由于美国财政部和能源部于1日(当地时间)发布了根据《降低通胀法案》(IRA)制定的有关“海外关注实体”(FEOC,Foreign Entity of Concern)的暂行指引,预计韩国电池企业也将直接或间接受到影响。
如果由韩国电池企业与中国企业共同出资设立的合资公司被视为海外关注实体,那么使用该公司所供应的零部件或材料生产的电动车将无法在美国获得补贴。韩国电池企业认为,随着当天暂行指引的公布,相关不确定性暂时得到消除,但仍在研读海外关注实体的细则条款并着手制定对策。韩国政府也计划于2日与国内电池企业召开对策会议。
据产业通商资源部介绍,根据本次暂行指引,如外国企业▲在海外关注国家设立或位于该国,或在该国设有主要营业场所,或者▲由海外关注国家政府所有、控制或指挥,则被视为海外关注实体。
目前,美国对满足电池零部件和关键矿物原产地要求、并在北美最终组装的电动车,提供最高7500美元的税额抵免优惠。要享受这一优惠,从2024年起,电池零部件不得从海外关注实体采购;从2025年起,电池中所含的关键矿物也不得从海外关注实体采购。
在去年8月《降低通胀法案》通过后,美国财政部为落实该法案,先后发布了“商用环保汽车税额抵免条款(第45W条)”指引(2022年12月)和“环保汽车税额抵免条款(第30D条)”暂行指引(2023年3月)。
根据《降低通胀法案》中“环保汽车税额抵免条款(第30D条)”的规定,搭载含有在海外关注实体开采、加工、回收的矿物,或在海外关注实体制造、组装的零部件电池的环保汽车,将被排除在税额抵免优惠范围之外。
今年3月公布的“环保汽车税额抵免条款(第30D条)”暂行指引主要涉及环保汽车税额抵免的整体条件,并未包含有关海外关注实体标准的具体内容;而在此次发布的海外关注实体暂行指引中,对其定义及执行方式等作出了详细规定。目前,在美国销售的韩国环保汽车中,占比53%(以10月为准)的商用环保汽车不适用海外关注实体相关规定。
根据当天发布的暂行指引,海外关注国家包括中国、俄罗斯、伊朗及朝鲜。海外关注国家政府包括▲中央和地方政府▲中央和地方政府所属的机关与机构▲执政或掌权政党▲现任及前任高级政治人物。
如海外关注国家政府直接或间接持有企业董事会席位、表决权或股权25%以上,则被解读为该企业受到海外关注国家政府“所有、控制或指挥”,从而被视为海外关注实体。
此外,如海外关注实体通过许可协议,对关键矿物、电池零部件或构成物质的开采、处理、回收、生产或组装行使实质性控制权,也可被视为对其实施“所有、控制或指挥”。
本次指引不仅规定了海外关注实体的定义,还规定了其执行方式。整车厂商须在2026年底之前建立用于追踪关键矿物的系统;在此之前,难以追踪采购来源且附加值较低的微量矿物,将不纳入“微量标准”(de minimis,最高2%)的追踪认证范围。所谓微量标准,是指允许从中国企业采购的最低限度标准。微量矿物清单预计将于日后公布。
其间,业界考虑到难以追踪用于整车的零部件和矿物的来源,一直要求允许从中国供应商采购少量零部件或矿物的最低标准。
海外关注实体规定将自2024年1月1日起适用于电池零部件,自2025年1月1日起适用于关键矿物。关于本次海外关注实体暂行指引,就其定义部分,将自刊登于联邦公报之日(2023年12月4日)起征求30日意见;就执行方式部分,将征求45日意见。
产业通商资源部表示:“我国电池行业此前一直要求尽快发布海外关注实体指引”,“首先,通过本次发布,有望大幅改善企业在经营和投资方面的不确定性。”
产业通商资源部在今年6月就“环保汽车税额抵免条款(第30D条)”暂行指引提交意见书时,曾要求尽快发布明确的海外关注实体规定,并在考虑电池供应链的基础上作出合理规定。
为掌握本次发布的暂行指引对电池行业的影响,产业通商资源部计划于2日下午3时,在第一次官 Jang Youngjin 主持下召开与《降低通胀法案》海外关注实体相关的官民联合应对会议。政府将汇总业界意见,提交意见书,并与美方继续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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