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会议审议并表决《公务员工会法·教师工会法》施行令修正案
审议委员会决定免职时间及使用人数

从下月11日起,将对公务员和教师工会专职人员实行工作时间豁免(Time off)制度。决定豁免限度和人数等事项的审议委员会将由15人组成。


雇佣劳动部28日表示,在国务会议上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包含上述内容的《公务员工会法施行令》和《教员工会法施行令》修正案。


这是对作为国政课题而引入公务员和教师工作时间豁免制度的《公务员工会法》和《教员工会法》修正的后续措施。


首先,施行令就为决定适用于公务员和教师的工作时间豁免限度(豁免时间及使用人数),在经济社会劳动委员会内设立的“公务员·教师工作时间豁免审议委员会”的组成和运作事项作出了规定。该委员会由全国性劳动团体或公务员·教师劳动团体的前任及现任干部、相当于3级以上的公务员(包括高级公务员团)、劳动相关专家各5人,共15人组成。



此外,施行令还包括工作时间豁免者为使用豁免时间所需履行的程序、年度工作时间豁免者的月度使用实绩提交、政府谈判代表(或任命权者)就豁免时间、使用人数、支付报酬等信息公开的相关事项。

公务员·教师“工会时间”制度下月实施…经济社会劳动委员会审议委员会组建15人 View original im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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