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权是女性至上主义者,该接受思想教育”……检方认定属“仇恨犯罪”
大检察厅积极查明涉仇恨犯罪案件“作案动机”并指示从严应对

一名对留短发的便利店女性兼职生说“你是女权主义者,所以就算被打也没关系”,并对其施以无差别暴力殴打的二十多岁男子已被移送审判。


案发当时便利店内闭路电视画面截图。 [图片来源=联合报道社提供]

案发当时便利店内闭路电视画面截图。 [图片来源=联合报道社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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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原地方检察厅晋州支厅刑事第二部(部长检察官 Gwak Geumhui)于21日以涉嫌特殊伤害等罪名对A某提起拘捕起诉。


A某本月4日午夜前后在晋州市一间便利店内,醉酒状态下将商品扔在地上等大吵大闹,当受害人B某试图报警时,他夺走其手机放进微波炉并启动致其损坏,随后称“你是女权主义者,所以就算被打也没关系”,多次用拳头和脚殴打B某,致其受伤,经诊断需两周才能痊愈,因此被控嫌疑。


此外,A某还被控殴打上前劝阻的便利店顾客、受害人C某。他对C某说“为什么不帮男人说话,那女人是女权主义者”,并用拳头殴打C某脸部,又用塑料椅子等砸向C某的头部等部位,致其受伤,经诊断需三周才能痊愈。


调查结果显示,A某平时认为“女权主义者是女性至上主义者,必须接受思想教育”,并认定留短发的B某符合女权主义者的外貌特征,因而对B某表达了仇恨情绪。


检方判断,A某在对女权主义者怀有反感的状态下实施暴力,属于典型的仇恨犯罪。



最高检察厅当天指示各级检察机关,对于构成仇恨犯罪的案件,要彻底调查同类犯罪前科、具体作案动机和经过等,并将作案动机作为量刑的从重因素,原则上提起公诉,并在审判阶段积极将其作为量刑资料提交法庭。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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