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基本法》修正案在国务会议通过
扩大积极行政纪律免责建议制度适用范围
中小风险企业部表示,强化中小企业申诉专员权限、角色及其相应责任的《中小企业基本法》修正案已于10日在国务会议上获批通过。本次修法旨在改善中小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因各类监管措施而遭遇的困难。
修正案在中小企业申诉专员的设立目的中,在既有的规范既存监管、解决困难事项基础上,新增了“提升企业活力”的内容,从而更加明确了监管和困难事项改善的目标。
在中小企业申诉专员的职责中,新增了对就中小企业监管及困难事项提出意见者的保护。申诉专员将检查和调查行政机关及公共机构是否存在不利处置或歧视情形;一旦有人提出遭受不利等情况的申诉,中小企业申诉专员可直接核实事实真相,并向相关机构负责人就纠正等事项提出意见。
在业务办理方面,修正案为申诉专员向相关机构表达意见提供了法律依据,并赋予相关机构认真审查及回复的义务。同时,若相关机构负责人认为不存在特别理由拒绝中小企业申诉专员的改进建议时,应当予以遵从。
积极行政纪律免责建议制度的适用范围也将扩大,不仅适用于推进既有监管改善的公务员,还可适用于为解决中小企业困难事项而作出贡献的公共机构职员等。
此外,为契合中小企业申诉专员广泛的法定角色和功能,修正案通过明文规定禁止业务中泄露秘密、公正履职及政治中立义务等内容,进一步强化了申诉专员的责任。
Lee Young 中小风险企业部部长表示:“通过政府立法推进的中小企业申诉专员相关修正案,体现了政府为创造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监管改善成果、提升企业一线活力所作出的坚定意志和努力,期待该法案能在国会的细致审议下顺利通过。”她还表示:“中小风险企业部将尽最大努力,使本法案能成为在一线因各种监管而备受困扰的中小企业的‘久旱甘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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