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海力士劳资达成协议推进公司内部共享

SK海力士决定根据营业利润率差异化发放在完成产量目标时支付的生产性激励奖金(PI)。发放比例最高可达150%,下半年PI若满足条件,将于明年年初发放。


据悉,SK海力士工会于30日召开说明会,向工会成员介绍了近期通过劳资协商制定的PI发放标准改善方案。


此前的PI制度为:公司按半年为单位,只要完成既定产量目标,就按基本工资的100%发放。但由于必须出现营业利润才能发放,内部一直有声音认为需要对该制度进行改善。


为此,SK海力士劳资双方在综合考虑经营环境、支付能力、成员激励等多种因素后,就在完成产量目标的前提下,按照营业利润率差异化发放PI的方案达成一致。


位于利川园区的SK海力士工厂全景  SK海力士提供

位于利川园区的SK海力士工厂全景 SK海力士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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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案规定,在完成产量目标的条件下,若营业利润率在30%以上,PI发放比例为150%;营业利润率在15%至30%之间时发放125%;营业利润率在0%至15%之间时发放100%。


此外,即使营业利润率为负,在一定区间内也将发放PI。营业利润率在-10%至0%之间时,发放比例为50%;若营业利润率低于-10%,则不发放PI。


此前,由于SK海力士上半年录得亏损,未能发放PI。公司为提振员工士气,改为发放每人120万韩元的“战胜危机激励金”。


下半年PI是否发放,将根据多项条件决定。若条件满足,将于明年1月发放。


另一方面,SK海力士第三季度合并基准销售额为9兆662亿韩元,同比减少17%,环比增长24%。



第三季度营业亏损为1兆7920亿韩元,较上一季度将亏损规模缩小了逾1兆韩元,营业亏损率为20%。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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