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行令修正案将于30日在国务会议上表决通过
为创造中小企业未来增长动力的新业务转型支持将从下月17日起正式启动。
中小风险企业部表示,规定扩大中小企业业务转型认定要件、明确多家企业共同进行转型的联合业务转型程序及标准等内容的《促进中小企业业务转型特别法实施令》修正案已于30日在国务会议上获批。
首先,扩大了对中小企业业务转型的认定要件。通过今年5月对《中小企业业务转型法》的修订,对于希望向新业务领域进行业务转型的中小企业经营者,即使在同一行业内追加产品或服务,或引入新的提供方式,也将予以认可。此前仅在按照标准产业分类体系变更或追加行业时才承认业务转型。
作为业务转型认定要件的转型业务比重,设定为与既有追加行业相同的30%以上。将不因类型区分认定要件,而是以中小企业自行制定的转型计划为核心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批准。
联合业务转型的程序和标准也已制定,旨在支持大企业与中小企业之间的共生合作、异业企业间的融合等多种形式的业务转型。希望参与联合业务转型的中小企业经营者,可在参与企业中选定代表中小企业经营者,制定联合业务转型计划后,向中小风险企业部长官提出批准申请。作为业务转型认定要件的转型业务比重,将以参与的全部中小企业经营者合计计算。这是为了使联合业务转型参与企业中,即便有转型业务比重低于30%的企业,只要在联合业务转型中发挥重要作用,也能积极参与。
还将设立并运营业务转型审议委员会。为实现综合且专业的政策制定和支持,在业务转型审议委员会中,构成了企划财政部、科学技术情报通信部、雇佣劳动部和金融委员会的高级公务员为当然委员,以便金融、研究与开发(R&D)、人力、税制等多种支持措施能够自然反映到业务转型制度中。此外,为提高企业一线对政策的切身感受,将聘请在产业和企业经营等方面具备专业性的民间专家担任委员。
中小风险企业部长官 Lee Young 表示:“顺应经济环境变化,中小企业向未来新业务转型,不仅将有助于企业的生存和竞争力的提升,也将大大提高国家经济的增长潜力”,并称“中小风险企业部将与相关部门一道,倾尽全力支持中小企业成功实现新业务转型”。
当天在国务会议上通过的《中小企业业务转型法实施令》将与今年5月修订的《中小企业业务转型法》一道,自下月17日起施行。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 (www.asiae.co.kr)。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