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驳回了在所谓“昌原间谍团”案件中被起诉的“自主统一民众前卫”组织成员提出的审判庭回避申请。

法院驳回“昌原间谍团”嫌犯自通一方对合议庭的回避申请 View original image

据法律界26日消息,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合议第31庭驳回了以违反《国家保安法》等嫌疑被起诉的60多岁A某等4人提出的审判庭回避申请。


A某等被告一方于今年9月10日提出回避申请,称负责本案的刑事合议第30庭在开庭前未告知前一审理的主要事项,侵犯了被告行使辩护权等,违反了《刑事诉讼法》,因此申请回避该合议庭。


合议庭表示:“被告人提出的回避理由,不能认为存在足以认定难以期待审判公正性的客观情形”,未予采纳回避申请。


合议庭接着指出:“并无能够支撑下述主张的说明资料,即本案实体审理的合议庭将因任意且偏颇的诉讼进行方式,而在今后对被告人作出不公正审判的怀疑是合理的客观事由。”


A某等人被控自2016年3月至去年11月,在朝鲜对韩工作总管机构——文化交流局的指令下收取工作经费,向朝方报告韩国国内局势,或开展要求尹锡悦政权下台、反美·反政府活动等行为,并于今年3月15日被拘捕起诉。


他们曾申请将审判庭管辖移送至昌原,并申请国民参与审判,致使审判程序两度中断,但在相关申请被驳回后,于起诉5个多月后的8月28日才开庭进行了首次公判。


由于此次审判庭回避申请,公判再次中止,原定于上月14日届满的一审羁押期限也被延长。


根据《刑事诉讼法》关于回避申请审理期间不计入羁押期限的规定,如果A某等人对回避申请被驳回提起抗告,在相关决定确定之前,预计其羁押状态将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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